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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15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06-13 [发文时间] 2025-06-26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5〕40号)

合川府地〔2025〕40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5〕108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0720公顷,其中:农用地0.0720公顷(耕地0.06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涞滩镇1个镇4个村7个社建设用地申请人李永红等7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6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涞滩镇

白云村1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3

李永红

刘砚池、刘依铭

0.0090

0.0090

0.0090

白云村2

单独建房

1

2

罗永芬

潘雪琴

0.0090

0.0090

0.0090

两堂村1

单独建房

1

3

李胜华

唐孝荣、李永琴

0.0090

0.0090

0.0090

两堂村6

单独建房

1

1

朱小容

0.0090

0.0090

0.0090

两堂村8

单独建房

1

5

于顺能

杨守勇、于杨、于浩江、于汐婷

0.0150

0.0150

0.0150

三教村7

单独建房

1

3

王秀刚

尚贤秀、王显元

0.0090

0.0090

0.0090

水寺村12

单独建房

1

4

张友国

杨崇英、张德梅、张德华

0.0120

0.0120

0.0120

7

21

0.0720

0.0720

0.0600

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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