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5-23 | [发文时间] | 2025-06-06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区文化教育发展区B—02—12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合川府〔2025〕22号
关于合川区文化教育发展区B—02—12等地块
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合川区文化教育发展区B—02—12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5〕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川区文化教育发展区B—02—12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B—02规划范围内,除已建合川区社会福利院、火焰山体育公园外,将剩余用地划分为B—02—12、B—02—15两个地块。其中B—02—12地块位于濮湖大道旁,用地性质调整为科研用地,用地面积为1.48公顷,地块最大容积率1.0,最大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30米,最小绿地率35%;B—02—15地块通过规划8米宽市政道路与濮湖大道相接,用地性质调整为留白用地,用地面积为0.84公顷,其他指标暂不作要求。
三、按照合川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土地权属范围调整B—02—13地块边界,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3.34公顷。
四、根据火焰山体育公园已征地红线调整B—02—11地块边界,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15公顷。将B—02—0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农用地,用地面积为0.18公顷,其他控制指标不再另行给定。
五、请严格按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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