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5-16 | [发文时间] | 2025-06-0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合阳组团CB12—02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合川府〔2025〕20号) |
合川府〔2025〕20号
关于合阳组团CB12—02等地块详细规划
修改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合川区城北大道综合能源站地块详细规划有关事宜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5〕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阳组团CB12—02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
二、原则同意将修改范围内一横一纵2条支路调整为1条横向支路,取消纵向支路;将修改前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用地CB12—04/02、体育用地CB12—03/02部分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CB12—03/03;将剩余部分和纵向城市道路、原规划居住用地CB12—02/02、CB11—13/02、CB11—17/02调整为居住用地CB11—13/03、CB11—17/03、CB12—02/03、CB12—04/03和公园绿地CB11—18/01、CB11—19/01、CB12—05/01。
三、调整后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加油加气站用地CB12—03/03的规划用地面积1.01公顷,容积率≤0.3,最大建筑密度40%,最大建筑高度12米;居住用地CB11—13/03的规划用地面积4.44公顷,容积率≤2.8,最大建筑密度35%,最大建筑高度100米,最低绿地率35%,配套公厕、垃圾收集站,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21312平方米;居住用地CB11—17/03的规划用地面积2.43公顷,容积率≤2.6,最大建筑密度35%,最大建筑高度100米,最低绿地率35%,配套社区家园,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61662.5平方米;居住用地CB12—02/03的规划用地面积5.38公顷,容积率≤2.8,最大建筑密度35%,最大建筑高度100米,最低绿地率35%,配套6班幼儿园,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47015.5平方米;居住用地CB12—04/03的规划用地面积1.15公顷,容积率≤2.5,最大建筑密度35%,最大建筑高度100米,最低绿地率35%,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8820平方米;公园绿地CB11—18/01的规划用地面积0.56公顷、CB12—05/01规划用地面积0.93公顷,均配套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应急避难场所;公园绿地CB11—19/01规划用地面积0.01公顷。
四、请严格按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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