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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05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03-13 [发文时间] 2025-03-13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香龙镇HC24—118—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供电分公司作为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重庆段合川境项目用地的批复

合川府地〔2025〕12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香龙镇HC24—118—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划拨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

供电分公司作为哈密—重庆±800千伏

特高压直流输电重庆段合川境项目

用地的批复

合川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重庆段合川境项目划拨国有土地的请示》(渝电合电〔2024〕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合川区香龙镇一宗面积为961平方米(折合约1.441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供电分公司作为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重庆段合川境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为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使用土地。

此复。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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