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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01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01-22 [发文时间] 2025-01-22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4〕71号)

合川府地〔2024〕7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4〕290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1584公顷,其中:农用地0.1584公顷(耕地0.0949公顷、林地0.06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太和镇1个镇7个村9个社建设用地申请人周昌云等17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太和镇

把伞村7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4

周昌云

陈兴君、周兵、周

0.0120

0.0120

0.0115

0.0005

复兴村5

单独建房

1

3

周信琼

陈元龙、陈俊佑

0.0090

0.0090

0.0090

楼房村10

单独建房

1

2

胡炳仕

邓生玉

0.0090

0.0090

0.0090

沙金村1

单独建房

1

4

秦国英

李科全、李丽、李洋洋

0.0120

0.0120

0.0120

沙金村6

单独建房

3

2

周茂林

王光梅

0.0270

0.0270

0.0270

2

周子皓

1

周小茗

石墙村4

单独建房

1

5

袁益鹏

凤、袁超、袁玲、刘予轩

0.0096

0.0096

0.0096

石墙村8

单独建房

1

1

邹本勇

0.0090

0.0090

0.0090

唐家村5

单独建房

2

1

廖正远

0.0232

0.0232

0.0105

0.0127

5

廖亚琴、张嘉栩、张正乐、张

亭子村6

单独建房

6

3

易金全

万玉玲、易筱悦

0.0180

0.0180

0.0100

0.0080

2

易春丽

张栩尘

1

胡小容

0.0296

0.0296

0.0269

0.0027

1

胡春林

2

胡云贵

易桂华

1

胡云华

17

40

0.1584

0.1584

0.0949

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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