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1-03 | [发文时间] | 2025-01-03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供电分公司作为合川天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4〕80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供电分公司作为合川天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高新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合川天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划拨国有土地的请示》(合川高新管委文〔2024〕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高新区黄金组团的一宗(地块编号:HC24—115—3)面积为1023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合川供电分公司作为合川天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项目基本建设前请按程序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请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四、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用地单位依法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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