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5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11-20 | [发文时间] | 2024-11-20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HC20—10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4〕68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HC20—10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HC20—109—1号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4〕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偿收回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位于铜溪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HC20—109—1,地块面积21284平方米。
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渝地(2020)合川(划拨)21号〕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失效。
三、你局依据此文件向区教委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四、收回后的21284平方米土地作为存量的国有土地,你局及时组织供应。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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