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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55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11-20 [发文时间] 2024-11-20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合川府地〔2024〕6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4〕228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0870公顷,其中:农用地0.0870公顷(耕地0.0520公顷、林地0.0300公顷、其他土地0.00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盐井街道1个街道3个村5个社建设用地申请人吴先全等8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

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盐井街道

石马村2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

建房

1

5

吴先全

陶思碧、吴小松、

何亚玲、吴馨彤

0.0150

0.0150

0.0150

石马村4

单独

建房

1

1

余春念

0.0090

0.0090

0.0090

茶园村8

单独

建房

1

6

刘李华

周玉书、刘智宏、

刘智欣、刘兴涛、

李金纯

0.0150

0.0150

0.0150

茶园村9

单独

建房

2

2

袁启良

0.0090

0.0090

0.0051

0.0039

2

袁理琴

袁浩轩

0.0090

0.0090

0.0079

0.0011

水波洞村15

单独

建房

3

2

唐光华

蒋玉秀

0.0090

0.0090

0.0090

3

唐中凯

吴万琴、唐淋龙

0.0090

0.0090

0.0090

4

唐中明

刘贵华、唐飞、

0.0120

0.0120

0.0120

8

25

0.0870

0.0870

0.0520

0.0300

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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