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9来源:区民政局
关于《合川区村(居)务公开目录》的解读
2022年6月1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合川区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2﹞39号,以下简称《目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为便于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正确理解和执行文件要求,对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当统一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5〕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区民政局以区政府办2019年—2021年印发的《合川区村(居)务公开目录》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以及有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制定此《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主要分为《合川区村务公开目录》和《合川区居务公开目录》两部分。
(一)村务公开目录
主要包括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管理和监督5个方面。
1. 公开的内容。主要按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大类进行分类公开,并设置互动空间和其他栏。
(1)党务公开内容。包括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2)政务公开内容。包括村民自治、农村发展、强农惠农、农村土地、社会治理、社会保障及其他需公开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3)财务公开内容。包括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集体经济财务情况、组织运转经费情况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4)服务公开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服务群众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5)互动空间内容。包括点题公开和回音壁。
(6)其他公开内容。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2. 公开的形式。包括固定公开栏公开和线上线下多形式公开。
3. 公开的时限。一是定期公开,每年1、4、7、10月的15日按期公开上季度村务工作情况;财务类必须每月15日定期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二是逐段公开,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三是临时公开,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4. 公开的程序。按提出公开方案—审查完善方案—确定公开方案—组织实施公开—做好存档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
5. 公开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建立村务公开监督、责任追究、民主评议等制度,确保村务公开有效落实。
(二)居务公开目录
主要包括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管理和监督5个方面。
1. 公开的内容。主要按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大类进行分类公开,并设置互动空间和其他栏。
(1)党务公开内容。包括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2)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居民自治、社区治理、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社会保障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3)财务公开内容。包括社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集体经济财务情况、组织运转经费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4)服务公开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社区服务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5)互动空间内容。包括点题公开和回音壁。
(6)其他公开内容。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2. 公开的形式。包括固定公开栏公开和线上线下多形式公开。
3. 公开的时限。一是定期公开,每年1、4、7、10月的15日按期公开上季度居务工作情况;财务类必须每月15日定期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二是逐段公开,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三是临时公开,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4. 公开的程序。按提出公开方案—审查完善方案—确定公开方案—组织实施公开—做好存档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
5. 公开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建立居务公开监督、责任追究、民主评议等制度,确保居务公开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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