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13来源:区水利局
关于《合川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2022年5月,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川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发挥水土保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381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方案的通知》(渝水〔2018〕77号)的要求,结合合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编制过程中,起草组通过认真调研,实地调查,充分征求相关部门镇街意见建议,组织学习领会与《实施方案》编制有关的法规文件精神,通过座谈调研、实地调研等多频次多方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镇街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适用范围、奖补内容、奖补程序3大方面内容。
以奖代补适用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材料、苗木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其适用范围限额随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进行动态调整。
(二)、奖补内容
1.奖补资金。年度具体以奖代补资金额度由重庆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下达合川实际投资情况确定。
2.奖补范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明确的工程、植物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明确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均可纳入奖补范围。
3.奖补标准。
(1)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按照决算审定价款的70%奖补。
(2).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措施按照决算审定价款的50%奖补。
(3).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措施按照单项措施决算审定价款的70%奖补。
4.奖补方式。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取得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区财政局按照奖补标准和支付程序,及时向建设主体兑现奖补资金。
(三)、奖补程序
1.发布公告。区水利局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奖补对象、范围、标准、程序,建设区域、建设任务、验收标准、奖补方式等内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自主申报。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以奖代补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镇街政府(办事处)审核盖章后向区水利局申报。
3.审核公示。区水利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采取专家审核、竞争比选等方式审核并确定建设主体。审核后,将择优确定的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奖补项目所在镇(街道)和村组公示。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水利局与奖补项目所在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建设主体签订三方协议。
5.自主建设。建设主体自主开展建设。镇街政府(办事处)委托委托第三方参与工程建设,保证质量和资金安全。
6.工程验收。区水利局会同区财政局和奖补项目所在镇街政府(办事处)根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和工程资料开展竣工验收。
7.验收公示。验收结束后,将以奖代补建设内容、验收情况、奖补对象、奖补金额在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镇(街道)和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兑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按照审定奖补金额一次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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