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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撤销钱塘镇会龙水库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7-15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撤销钱塘镇会龙水库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6年6月23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撤销钱塘镇会龙水库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6〕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保证饮用水安全,通过采取供水管网延伸等方式,用优质水源替代原饮用水源,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在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情况,需对具备取缔条件且已停用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取缔。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万州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5〕27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涪陵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6〕6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拟撤销的4个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等内容。

钱塘镇重庆农安村镇供水管理有限公司(会龙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渝府办〔2018〕7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以大坝高度为陆域边缘控制高程;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30米。

合川区古楼镇东风水库大石包塘、金钟联合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以大坝高度为陆域边缘控制高程;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30米。

合川区太和镇涪江小河供水站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整个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合川区太和镇长山沟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渝府办〔2018〕7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以大坝高度为陆域边缘控制高程;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30米。

五、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答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保护区。

问2:保护区划分、调整和撤销的工作要求及程序是什么?

答2:纳入城乡集中供水管网或实际供水人口大于1000人,同时依法获得取水许可的水源地,应划分保护区。保护区范围与现行划分技术规范有冲突,或保护区范围不能满足水源地水质保护要求,或取水口、输水渠道、水源类型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水源地,应及时调整保护区。已经不再供水(取水许可已注销),或服务人口长期不足1000人的水源地,可申请撤销保护区。对拟划分、调整保护区的水源地,须按编制方案、专家评审、政府审议、请示上报、印发公布等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区县政府应科学编制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初案,组织专家实地踏勘并开展论证评审,同时征求本级生态环境、水行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形成区县政府审议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并公开方案。对拟撤销保护区的水源地,应参照保护区划分、调整的相关流程,开展政府审议、请示上报、印发公布等工作。

问3:《方案》编制工作是怎么推进的?

答3:根据全区实际,目前实施建设了重庆市合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钱塘水厂工程,由钱塘水厂代替钱塘镇重庆农安村镇供水管理有限公司(会龙水厂)会龙水库供水。已建成投用合川渭沱镇第二水源水厂,替代大石包塘金钟联合水厂供水。已完成实施合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小沔至狮滩等段供水管网连通改造工程,江城水务有限公司太和水厂已代替小河供水站和长山沟水厂取水。拟申请撤销钱塘镇重庆农安村镇供水管理有限公司(会龙水厂)会龙水库、合川区古楼镇东风水库大石包塘金钟联合水厂、合川区太和镇涪江小河供水站、合川区太和镇长山沟水厂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区生态环境局经与区水利局、相关镇街共同研究后,经报告区政府后,先后起草拟定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合川区钱塘镇重庆农安村镇供水管理有限公司(会龙水厂)会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4〕32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合川区古楼镇东风水库大石包塘、金钟联合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5〕12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合川区太和镇涪江小河供水站和长山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5〕17号),向市政府请示批准。目前,以上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撤销方案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形成今天的《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撤销钱塘镇会龙水库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送审稿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共13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5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年止,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上报市政府备案,最后印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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