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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合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政策解读

日期:2025-11-19来源:区水利局

《合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的通知,明确要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合川区按照《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要求,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二、主要成果

合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共涉及清平镇、土场镇、草街街道等22个镇街,划定图斑共计302个,划定面积6546.47h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79%。

三、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草地、裸土地范围内,不属于耕地范围。

(四)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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