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12来源: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合川区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提升我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照《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合川区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共10条。具体如下:
第1条—第5条为激励政策措施,第6条—第7条为落实惠企措施,第8条—第10条为服务保障措施。
第一条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提升规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和规上工业企业“高新化”,对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专业辅导机构补助2万元/家。
第二条梯次培育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我区“2446”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对认定的区级技术创新中心,每年补助数量不超过10个,最高补助5万元/个。
第三条推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对在我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补助5000元/个。对在市级部门登记的技术合同,按合同登记额的2‰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
第四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建立研发投入会计科目,并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统研发费用,按照企业会计科目归集研发费用2‰的额度给予存量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家;对研发费用达到500万元且增速超过20%,再补助1万元/家。
第五条提升高等院校、重点医院研究创新能力。对在合高校研发费用认定额超过1000万元/年,按认定额3‰的额度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高校可配套资金给予奖励;重点医院可参照执行,费用自筹。
第六条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科技型企业参与区级科技项目指南编制,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系统梳理形成关键技术需求清单,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赛马制”重点科研项目。区级科技项目资金对重点企业经费不低于总费用60%。
第七条落实税收支持惠企政策。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支持政策。
第八条建立科技创新专员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专员服务保障措施,按行业分批次选派企业科技创新专员,规范完善科研项目立项、研发会计科目设立、研发费用归集等,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九条加强企业政策服务。积极开展研发经费投入监测,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对上年度纳入研发报表范围但研发投入为零的规上企业、高等院校、科研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科技部门原则上不支持各类项目和补助,其他部门原则上也不支持除新建投资项目以外的各类项目和补助。
第十条规范研发投入会计核算。聘请专业机构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研发会计科目或研发辅助账等基础性工作,实现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做到账表“应建尽建”,全面反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咨询区科技局42756693、42756692查询。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