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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撤销白鹤水库等5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20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2024910,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撤销白鹤水库等5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4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保证饮用水安全,通过采取供水管网延伸等方式,用优质水源替代原饮用水源,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在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情况,需对具备取缔条件且已停用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取缔

制定依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万州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4285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南岸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4377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函》(渝环函〔2024282号)

、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撤销的5个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等内容。

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三庙水厂)白鹤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渝府办〔20187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以大坝高度为陆域边缘控制高程;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3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

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渠江双槐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 整个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合川区杨柳坝三川水厂清平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9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井为圆心,100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米至300米的环形区域。

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土场杨家沟水厂杨家沟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以大坝高度为陆域边缘控制高程;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30米。

双凤镇农机水利管理站(保合)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渝府办〔20187号)审定通过,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30米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米至300米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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