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06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合川区房屋线上交易优惠月活动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2022年4月19日,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合川区房屋线上交易优惠月活动优惠政策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2〕18号)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举办2022年合川区房屋线上交易优惠月活动,并配套出台了活动优惠政策。活动将严格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健康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优惠月活动时限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6月25日。
(一)适用购房人优惠政策
优惠月活动期间,区内人员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业门市和办公用房成功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50%的补贴,首次交易的车位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的补贴(不含二手车位)。
优惠月活动期间,区外人员购买我区新建商业门市、办公用房、车位成功的,同等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区外人员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成功的,给予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的补贴。
优惠月活动期间,凡参与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公安干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成功的,在享受相关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企业继续给予总房款1%的优惠。
(二)适用开发企业优惠政策
参加优惠月活动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推出的商品住房项目实际网签价格可在备案的一户一价的基础上享受不低于1%的优惠折扣。
参加优惠月活动开发企业新开发建设项目按核定监管金额降低70%存入项目资本金(截至2023年1月1日),剩余部分延期4个月补齐,达到解除条件的不再补缴剩余部分项目资本金。
参加优惠月活动项目(展示期间可售楼栋)可参照渝建开发〔2021〕23号文件规定,再增加三次使用额度。
三、优惠政策兑现流程
在优惠月活动期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购房人在2022年7月25日前向区税务部门完成契税申报并全额缴清契税后,由开发企业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契税补贴垫付款拨付到购买人在建行合川支行开设的账户,后由区财政向开发企业支付相应的契税补贴垫付款。
四、注意事项
(一)未参加“2022年合川区房屋线上交易优惠月活动”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完成的商品房交易,买卖双方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交易时间以网签合同提交时间为准,在2022年4月25日至6月25日期间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同时购房人须在2022年7月25日前向区税务部门完成契税申报并全额缴清契税后方可享受优惠政策,逾期一律无效。
(三)如购买人户口簿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以身份证地址作为区内、区外人员认定标准。
(四)对于区内、区外人员共同购买房屋情况,按区外人员标准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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