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9-11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相关改革工作要求,合川区被确定为重庆市推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区县之一。通过前期摸底、调研和征求意见,合川区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川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为进一步推进试点方案落实,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转换的共有产权住房房源
(一)共有产权封闭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封闭运行,限制取得完全产权,不得上市交易。试点共有产权封闭住房为:义乌鑫城公租房、沙坪路9、10、11、12幢公租房、南城水岸公租房、茂田建博城1幢公租房、华盛鹿馨苑公租房、中仁鹿馨苑公租房,共约1391套。
(二)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按份共有产权,满足一定年限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试点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为:南溪工业园区南溪佳苑C区6幢、7幢、8幢住房254套,户型二室,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草街街道玉龙路80、82、84、86、57号住房130套,户型一室,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二、购买对象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满5年,购买时无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仍符合原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试点项目内群体,可以申请购买已租住的共有产权封闭住房或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试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已承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购买需求的,现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购买权利自行消失。廉租住户不纳入购买对象范畴。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满五年,购买时无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仍符合原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试点项目内群体,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也可以提前申请购买已租住的共有产权封闭住房。提前申请的,申请购买时需按照付款方式支付全部购房款,待租住满5年后,按照届时政策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通过资格审核,未参与合川城区已申请项目摇号配租的轮候库申请人可以直接购买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目前合川城区公租房暂为摇号申请对象为江润公租房申请符合条件对象。在本次试点申请受理结束日前,如该处符合条件申请对象还未参与摇号配租,可以申请购买试点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一旦该处摇号配租,从摇号配租之日起无资格参与购买本次试点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
三、产权方式及购买后权益
(一)共有产权封闭住房。根据购买人购买选择份额,按照政府(原有产权单位)最低执有20%份额、购买人选择按10的整倍执有20%-80%份额比例共有产权、封闭运行,限制取得完全产权,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可分期购买,从购买人首期申请日计算,期限不超过3年。购买后,购买人享有所购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处分权,所购产权可以继承(继承人须符合保障条件)、抵押,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赠与和超份额抵押;购买人购买后缴纳政府持有份额租金和未付款面积租金,按规定缴纳购买份额专项维修资金和全额承担住房物业服务费用;购买人购买后承担整个住房专有部分维修维护责任及费用;购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购买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可以将购买的房屋产权转让给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购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或未满5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退出、出现极端情况无法还银行按揭款的,由政府回购。
合川区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有电梯的,60元/平方米;无电梯的40元/平方米。由购买人书面委托原产权执有方按所购面积进行收取并缴入合川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后同)。
(二) 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根据购买人购买选择份额,按照政府(原有产权单位)最低执有20%份额、购买人选择按10的整倍执有20%-80%份额比例的共有产权,按份共有。购买人可分期购买,但分期从购买人首期申请日计算,期限不超过3年。购买后,购买人享有所购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处分权,所购产权可以继承、抵押,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赠与和超份额抵押;购买人购买后缴纳政府持有份额租金和未付款面积租金,按规定缴纳购买份额专项维修资金和全额承担住房物业服务费用,购买人购买后承担整个住房专有部分维修维护责任及费用。购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购买人可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购买政府持有份额产权后获得完全产权,也可以征得持有政府份额产权人同意后将所购房屋产权上市交易(其中:未购买全产权上市交易所得增值收益由政府和购买人按照产权比例分享)。购买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退出、出现极端情况无法还银行按揭款的,由政府回购。购买上市交易后购买人(含共同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相关时间界定
(一)入住起算时间。进入时为公租对象,以进入时与运营单位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间日开始计算;进入时为廉租对象,后因条件变化转为公租对象的,以进入时与运营单位签订的廉租住房合同时间日开始计算。
(二)租住截止计算时间。以2020年12月31止为承租计算截止时间点。
五、配售方式
现有分配共有产权封闭住房由原承租满5年的保障对象购买,所购房屋与所承租房屋一致;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由试点共有产权封闭房屋项目内已承租满5年的保障对象优先购买,其次考虑试点共有产权封闭房屋项目承租未满5年的保障对象,余下的由轮候库中的轮候群体购买。如若发生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购买人数大于房源数量的,按照前述购买顺序公开摇号确定。
六、配售及回购价格
(一)配售价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售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分项目确定销售均价。销售均价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结合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区域位置及相近时期、相邻地段、相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单套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在本项目销售均价基础上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按照价格修正系数确定。销售均价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单套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由产权单位拟订,报区公共租赁住房转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三年内配售价格不作调整。
(二)回购价格。符合回购条件的按照原销售实际支付价格加回购当月建设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确定回购价格,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回购时间以原产权单位受理申请日为准。
(三)转让价格。符合转让条件的按照原销售实际支付价格加转让当月建设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确定转让价格,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转让时间以原产权单位受理配售人和拟转让人共同申请日为准。
七、付款方式
购买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含按揭付款)、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时间不超过3年。
八、产权登记
配售双方按国家及重庆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共同向合川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支付产权转移登记发生的交易税费。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产权封闭住房(或共有产权开放运行住房)及共有份额等内容。分期付款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待所购份额应付款付清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分期购买的,付清一期购买份额价款后办理一次不动产转移登记。
九、后期管理
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维持现有管理模式,运营主体不变。运营单位应当不定期加强日常使用情况检查,区住房保障中心牵头应当每年组织对购买人资格进行核查。购买后购买人自行负责整个住房专有部分的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公用部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维修,购买人按份额承担维修费用。物业服务费按建设面积计算,由购买人按约定全额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
十、政策支持
一次性交纳购房款的购房人,按购买份额的总款价与购买份额比例的十分之一的乘积计算给予一次性付款折扣。
购买份额达到80%的,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后可免缴租金。
鼓励建设银行为购房人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支持。购房人符合我市户口迁移政策的,可办理入户手续。
划拨土地性质的共有产权房源,首期配售时,由产权单位按规定办理整套房屋的协议出让手续,并按划拨土地申请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受理时点的相关政策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十一、申请时间和地点
(一)9月11日—10月23日工作日接受购买申请、资格审查,启动合同签订等。超过2020年10月23日下午6:00点未向受理点提供《合川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等申请购买资料的,一律不再受理试点房源购买申请。上级或区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10月底前试点总结并继续进行已受理对象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及完善产权办理等相关工作。
(三)受理地点:合川区城投(集团)公司108室(联系电话:023-42882206、023-42703440)、合川区工投(集团)公司1102室(联系电话:023-42722208 )、合川区草街街道建设办(计生楼204室,联系电话:13436164635)。
十二、其他事宜
相关的宣传资料、申请需知等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官网—法定公开—重大民生信息—保障性住房栏目中查看和下载。
附表:合川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统计表
2020年9月9日
附件
合川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统计表
序号 |
辖区 |
试点项目名称 |
现土地使用权类型 |
试点类型 |
试点房源 |
申请受理点 |
备注 |
|
1 |
合阳城 街道 |
义乌鑫城公租房 |
出让 |
共有产权封闭房屋 |
112 |
合川区城投(集团)公司108室 |
||
2 |
沙坪路公租房(9.10.11.12幢) |
划拨 |
共有产权封闭房屋 |
1000 |
||||
3 |
南津街 街道 |
南城水岸公租房 |
出让 |
共有产权封闭房屋 |
31 |
|||
4 |
茂田建博公租房1幢 |
出让 |
共有产权封闭房屋 |
210 |
||||
5 |
华盛鹿馨苑公租房 |
出让 |
共有产权封闭房屋 |
28 |
||||
6 |
中人鹿馨苑公租房 |
出让 |
共有产权封闭房屋 |
10 |
||||
7 |
南溪工业园区南溪佳苑C区6幢、7幢、8幢 |
出让 |
共有产权开放运行房屋 |
254 |
合川区工投(集团)公司1102室 |
|||
8 |
草街 街道 |
草街街道玉龙路80、82、84、86、57号住房 |
划拨 |
共有产权开放运行房屋 |
130 |
合川区草街街道建设办(计生楼204室) |
||
合计 |
1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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