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13来源:区人社局
政策内容:对吸纳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残疾人、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额(不含个人应缴部分)给予社保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渠道:1. 线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2. 线下:区县级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大厅。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市人力社保局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23-4275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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