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25来源:区科技局、市药监局
政策内容: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以上均包含生物制品,下同)项目,按照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 4 个阶段分别立项支持,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 2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强度最高分别为300万元/项、200万元/项、300万元/项、700万元/项。对获批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2022〕12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市药监局
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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