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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7-09-29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17年9月29日公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依据《合川区区级审计项目五年轮审规划》,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正常,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有力推进,在深化改革、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实现地方财政总财力1799814万元,减支出1773792万元,结转下年26022万元,收支平衡。

  一是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简政放权政策效应逐步释放背景下,相关单位切实履行预算组织职责,挖掘增收潜力,加强欠税(费)追缴和历年未入库收入清理,保障了发展需要。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189万元,为预算数的91.2%,同比增长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046万元,为预算数的98.3%,同比增长18.1%。

  二是着力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支持调结构惠民生,加大民生实事投入,切实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年民生领域支出完成603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3%,比上年增加15.8%。贯彻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统筹财政资金分配调度,安排国有平台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扶持财税补助等重点项目支出298555万元,优化发展环境和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继续推进各项财税改革。预算管理持续强化,细化预算编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办法,推进377个单位公开预(决)算,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经营收入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成128个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发挥财政引导和保障职能,落实“涉企30条”、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完成去产能改革任务,1户钢铁企业和17户煤炭企业按时关闭,通过“助保贷”资金、贷款贴息等措施,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推进“营改增”税收改革,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报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抽查了8个区级部门、6个街道及11户企业。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切实履行预算组织职责,挖掘增收潜力,有序保障各项支出,基本完成了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年初预算部分项目未明确具体内容;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或未实施。

  2.政府采购管理不够到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部分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计划审批不及时,部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时间超过30天。

  3.预算执行不够规范。2016年度区财政结转上级专项资金20919.29万元未分配使用,部分专项资金未在30日内分配;个别基金预算结转规模较大;预算资金调度困难,借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往来资金;9个单位存在现金管理违规或不规范的问题,内部管理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4.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虚增国有资本经营和利息收入15090.75万元;融资平台公司上缴财政收入后又对应安排项目支出,未形成实际可用财力。

  5.财税优惠政策执行不够规范。多支付2户企业优惠政策补助资金;2户企业招商引资协议约定不明确,税款返还存在争议,1户企业违约未收回优惠地价款,2户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兑现与项目建设脱节;11户获得土地出让价款优惠政策返还的企业长期未建成投产,土地出让优惠地价对企业税收贡献缺乏约束。

  6.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9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三庙镇石堰村巴渝新居外墙装饰工程承包人伙同原村主任骗取巴渝新居农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涉嫌犯罪;2户企业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获得林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公交卡刷卡信息系统不完善,政府购买特殊人群免费或优惠乘车服务管理存在缺陷,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7.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够到位。政府性基金收入29550.93万元未及时入库;部分土地出让综合价款、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应收未收;2个单位未按规定征收非税收入;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到位,影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效率。

  (二)地方税收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地税局以及3个税务所负责征管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征缴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抽查了27户纳税人。审计结果表明,区地税局稳步推进征管改革,加大查补清欠力度,税收收入保持增长势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延期纳税审批管理不规范,3户纳税人申请延期纳税提供资料不完整,8户纳税人延期纳税超期未入库,金额593.04万元;少征缴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3434.88万元;代开发票审核把关不到位,少征收税款37.65万元;少征缴部分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钓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旅游局、区档案局、区统计局、区移民局、区残联、区信访办、区广播电视台、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委老干部局、区交易中心、团区委、区残联、区妇联、区工商联、民建区委、民盟区委、农工党区委、九三学社区工委、民革区工委、区编委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科协、区民宗委、区史志办、区供销社、区总工会28个区级部门(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4个区级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强化预算管理,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完整性提高,强化费用管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①2个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准确,实际执行率低;②25个单位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或不规范列支;③6个单位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④5个单位12个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⑤4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区财政统筹安排使用;⑥6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房屋资产对外租赁不规范,应收未收房屋租金;⑦16个单位零余额账户使用不规范;⑧5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项;⑨4个单位购买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⑩1个单位无依据收费;11个别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不利于规范和净化招投标市场。

  (四)镇街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南津街街道、官渡镇、肖家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①2个镇街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无依据收费的问题;②2个镇街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房产闲置、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管理的问题;③2个镇街经济合同执行不规范,影响政府权益;④1个街道多付款项;⑤2个镇虚报项目获取专项资金;⑥1个镇滞留专项资金;⑦2个镇部分费用列支不合规、不规范,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监管不到位,存在薄弱环节。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继续跟踪检查了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及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在多数领域得到落实,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落实“涉企减负30条”政策措施不够到位。8个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减免未减免;未及时修订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政策;应免收未免收4家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1户小微企业未享受社保优惠费率减负政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够彻底。主管部门退休人员在区建筑业协会兼职兼薪;5家行业协会长期不开展活动,未按要求注销;3个单位涉企收费不规范;3个单位未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2个部门173项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部分部门行政审批仍“双轨”运行。

  (三)个别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石庙子水库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工作推进、督促协调不力,工程进度缓慢。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安排,对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抽查了5个镇街的53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直接货币补贴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1591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649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家庭980户,完成了重庆市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2016年共筹集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627.38万元,当年支出12383.54万元,年末累计结存5275.9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①部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闲置未使用;②个别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③少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④应收未收保障性住房租金。

  (二)2014-2015年度卫生计生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安排,2016年7月至9月对2014-2015年度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建设、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六大类专项资金,抽查了9个医疗卫生机构、9个镇街和11个村。区财政共安排卫生计生专项资金37124万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2.74万人次,村卫生室建设、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民生实事基本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①虚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多申报财政补助资金;②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扶死亡人员发放补助资金;③基本药物补助结余资金未上缴区财政;④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政策福利;⑤部分由财政补助资金修建的村卫生室在验收合格后挪作他用。

  (三)2015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安排,2016年9月至11月对合川区2015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合川区扶贫办等17个主管部门、三庙镇等8个镇街和凤山村等8个村(其中贫困村6个),入户调查了24户农户。2015年,合川区共筹集脱贫攻坚资金5220.32万元,完成脱贫攻坚项目103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3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其它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在对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区工商分局预算执行审计中,对教育、社保、微型企业补助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①部分学校以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方式多支付营养午餐和寄宿贫困生补助资金;②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③少数已退休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补贴;④少数不符合条件小微企业享受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⑤个别小微企业提供虚假资料获取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决)算审计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对8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送审金额220673万元,审减额11548万元,审减率5.23%,主要涉及2009年至2013年期间实施的投资项目,大部分为BT项目和已实施未报送预算评审直接进入审计结算程序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①工程计量计价控制不严格,多计工程价款11548万元,其中有7个项目审减率超过10%;②4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统筹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或增大投资;③3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④7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审查执行不严格,造成增大投资或结算争议;⑤8个项目未及时完善建设手续;⑥4个项目超投资估算、预(概)算;⑦3个项目工期严重滞后,影响项目效益发挥;⑧建设责任单位、中介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在工程变更、验工计价等方面监管不力,涉及8个项目;⑨4个项目决策不够科学严谨,管理不规范,增大投资或形成损失浪费。

  (二)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开展跟踪审计项目5个,涉及总投资约23.3亿元,出具现场见证单、跟踪审计意见单及意见书88份,出具跟踪审计年度分期报告5份,提出审计建议70条,调减不规范计量支付款1831.3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①3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②1个项目边设计、边施工;③4个项目预算评审滞后,增大了投资控制难度;④2个项目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不及时,影响资料真实性;⑤2个项目方案调整及审批不及时,存在投资风险;⑥1个项目计量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监理履职不到位。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发现的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重大违法违规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已按要求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涉及财政财务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执行和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要求,采取审前自查、边审边改、审后对照等方式,依法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今年7月,已上缴财政41779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1548万元,取消73户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格,分配闲置保障性住房388套,落实51户小微企业社保降费政策,修改废止3项违规收费政策文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10余项等,其余问题也正在积极研究整改中。区审计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于2017年12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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