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21来源:区民政局
合川民函〔2024〕47号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8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农工党区委:
您提出的《关于提倡社区食堂建设,构建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的建议》(第286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到“根据七普数据显示,重庆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四位,我区的老龄化率已高达21%以上。2023年7月,民政部等13部门制定的《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要探索发展社区食堂,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
提案指出,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因地制宜的推进老年食堂建设;要优先满足助餐刚需,同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要通过数字平台构建,优化餐食配送服务;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
一、关于“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因地制宜的推进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
2024年,我区将“建设老年食堂为家庭减负”纳入区级民生实事,同时将“建立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机制”纳入区委重点改革项目,推动社区老年食堂可持续发展。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区已初步拟定《合川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2024-2026),对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分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一是利用闲置,提供场地支持。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老年食堂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制定整合利用闲置资源建设老年食堂的政策措施,支持将政府、事业单位腾退的闲置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将长期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开展服务。二是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构建多元化老年食堂运营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增设老年食堂,就近就便解决老年人用餐不便问题。鼓励“餐饮企业+”“物业公司+”,发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连锁品牌运营的社会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开辟老年助餐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助餐服务。探索“单位学校+”,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为周边老年人提供用餐或外送服务,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提供补充支持。三是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引导老年食堂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推动连锁化运营。支持规范运营老年食堂的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四是完善制度,促进规范发展。加快制定老年食堂建设、运营规范等地方标准,发布工作指引。统一老年食堂标识标牌,将名称统一为“××社区(村)老年食堂”,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识。支持老年食堂开展适老化改造,确保老年人堂食方便、舒适、安全。鼓励老年食堂按照“八有”规范建设,即有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支付系统。打造建设规范、运行良好、服务人数多、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老年食堂。
二、关于“优先满足助餐刚需,同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是积极打造老年助餐点。对于不具备制餐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托老年食堂配餐,打造集中配送机制与服务网络。老年助餐点在提供堂食服务的同时,重点是采取分餐方式为有需求的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二是优化餐食配送服务机制。支持餐饮企业建立“中央厨房+冷链输送+社区配送站+流动餐车”的社区老年配送餐体系。发挥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等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培育志愿服务、专业跑腿、快递小哥等专兼职送餐服务队伍,支持村(居)委会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问题。三是规范助餐服务供给。督促指导老年食堂严格实行“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餐品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引导老年助餐食堂根据周边老年人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定期更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食谱。支持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将助餐服务与老年人探访关爱结合起来,把老年食堂打造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
三、关于“通过数字平台构建,优化餐食配送服务”的建议
一是积极发展数字助餐。依托“渝悦养老”平台,搭建老年助餐服务模块,促进助餐服务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养老助餐服务数字化,丰富老年人社区居家用餐选择。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各类平台APP开展订餐、配餐、送餐,由网络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鼓励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务。支持社保卡、一卡通助餐消费,打通线下线上支付渠道,实现养老助餐支付方式多元化。二是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城乡融合发展重要内容,重点从设施场地、资金来源、人力资源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倾斜性措施,扩大农村地区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村级互助点开办村老年食堂,支持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民房等存量资源用于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结对搭伙、邻里互助、赶集开放等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四、关于“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的建议
一是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慈善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探索“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模式,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建立服务评价激励机制。二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邀请老年人、社区居民代表参与食品安全检查。要建立本辖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名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下步,我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一是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合川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二是根据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的“鼓励社区食堂实现可持续发展”讲话精神,坚持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破解老年食堂建设运营中可持续发展。研究出台《老年食堂可持续运营机制改革方案》,积极探索老年人可负担、市场主体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
此答复函已经吴美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同时也真诚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关心和大力支持。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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