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13来源:区民政局
2020年5月8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合川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合川府办发﹝2020﹞56号)。为便于各单位正确理解、配合和支持文件执行,区民政局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和“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专项工作要求,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短板,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区民政局立足合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围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充分学习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先后多次征求有关区级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基础上,起草《合川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方案》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康养产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区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区委第11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合川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合川府办发﹝2020﹞56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并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个镇街。
(一)工作目标
明确了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信息化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覆盖和普惠政策全覆盖为保障,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到2020年,全区所有镇街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所有镇街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明确了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和“一街道(镇)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要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一体建设。在城市,通过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采取“中心带站”运营模式,原则上所有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应由养老机构运营。
提出要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充实工作力量,并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等方式,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与镇卫生院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加快培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等专业人才,到2020年,培训50名养老护理主管,500名养老护理员。
(三)保障措施
一是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目标考核内容,每月向康养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覆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将镇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福彩公益金本区留存部分的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三是贯彻执行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有关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具体可行的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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