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175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2-10-17 | [发文时间] | 2022-10-17 |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合川区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新校区配套基础设施及污水干管接顺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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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府地〔2022〕4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合川区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新校区配套基础设施及污水干管接顺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合川区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新校区配套基础设施及污水干管接顺工程划拨一宗国有土地的请示》(合川铭城文〔202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学府二路东侧一宗面积为3086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司作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新校区配套基础设施及污水干管接顺工程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地块编号为HC22-001-12号。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项目基本建设前请按程序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请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四、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用地单位依法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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