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0-034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12-25 | [发文时间] | 2020-12-2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征收小沔镇大井村3社等2个镇6个村24个社部分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合川府〔2020〕167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实施征收小沔镇大井村3社等
2个镇6个村24个社部分集体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小沔镇大井村3社等2个镇6个村24个社部分集体土地73.7572公顷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区建设渝广高速支线重庆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0〕1091号)批准征收,征地报批前区政府依法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公告,现对该方案予以批准,请你们严格按规定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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