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0-033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12-16 | [发文时间] | 2020-12-16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征收草街街道玉龙村11社双凤镇富贵村3社部分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合川府〔2020〕166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实施征收草街街道玉龙村11社
双凤镇富贵村3社部分集体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草街街道玉龙村11社富贵村3社部分集体土地3.5991公顷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0〕893号)批准征收,征地报批前区政府依法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公告,现对该方案予以批准,请你们严格按规定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