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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0-0314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0-12-03 [发文时间] 2020-12-03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大石街道金钟村1社等3个镇街12个村52个社农民集体土地的公告

合川府拟征公〔202039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大石街道金钟村1社等3个镇街

12个村52个社农民集体土地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的规定,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合川段)拟征收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及现状

拟征收大石街道金钟村1社等3个镇街12个村52个社集体土地157.8056公顷,其中:耕地106.1230公顷、园地6.9258公顷、林地10.0666公顷、交通用地2.82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223公顷、其它土地12.5191公顷、建设用地0.9094公顷、未利用地16.7128公顷。拟征收各村社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土地分类面积及拟征地移民安置人数表(附件1、2、3)。

二、土地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建设。

三、征地补偿标准、移民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移民安置方式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合川段)征地补偿和农村移民安置办法的通知》(合川府发〔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4)。

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水利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土地现状调查相关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相关镇街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承包土地、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核实清理登记。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无法定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以相关镇街组织调查核实清理的数据为准。

五、其他事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基本建设与人口增长的通告》(渝府发〔2015〕33号)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栽插的花草、林木及搭建的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库区)土地分类面积及拟征地移民安置人数表

      2.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枢纽建设区)土地分类面积及拟征地移民安置人数表

      3.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上坝公路)土地分类面积及拟征地移民安置人数表

      4.拟征收大石街道金钟村1社等3个镇街12个村52个社部分集体土地补偿和征地移民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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