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乡村振兴> 重要政策

关于印发《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2-23来源:区农委

合川巩固专发〔2024〕1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责任单位:

《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班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4年8月1日

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措施》(渝巩固专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增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始终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脱贫人口的精准监测帮扶,促进持续稳定增收,防止平均数掩盖最低数,确保收入不低于当年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帮扶对象

全区人均纯收入位于全市上年度五等份收入分组中低收入组的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两类群体”)。

三、实施期限

帮扶措施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牵头,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由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建立涵盖“两不愁、三保障”等部门的提低增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调度一次“两类群体”提低增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帮扶措施牵头单位要立足行业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操作流程,为镇街提供切实可操作的行动指南,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汇总。

(三)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镇街要摸清“两类群体”底数,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及意愿,建好信息台账。要坚持每月调度,动态更新帮扶台账,根据实际优化完善帮扶措施,督促落地落实,持续推动“两类群体”长效增收。

(四)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各镇街要统筹力量“一对一”或“多对一”开展结对帮扶(村干部不单独作为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走访一次,扎实做好解读政策、解决问题和帮助增收工作。要研究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激发内生动力,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兜底保障。

五、帮扶措施

(一)强化到户产业扶持。尊重群众意愿,因户制宜制定产业帮扶计划,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开展到户产业奖补。“两类群体”按照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参照《合川区2024年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合川乡振发〔2024〕1号)实施程序给予奖补,其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按照原文件标准给予奖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对无劳力或弱劳力“两类群体”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产业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共享,并确保“两类群体”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50%,收益分配需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成。对申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并通过代种代养等方式至少带动3户以上“两类群体”增收的带动主体给予30%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元(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强化就业创业支持。对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单位就业、全年就业创业收入超过8000元的“灵活就业或创业”的“两类群体”(收入计算周期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由当事人提供有效凭据,经镇村审核后,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对无业可就的弱劳力、半劳力等,按照因人设岗、人岗相适原则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其通过劳动增加收入。组织有意愿的“两类群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两类群体”家庭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确保毕业即就业。

(三)深化消费帮扶举措。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集团帮扶、万企兴万村、驻镇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等作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开展消费帮扶,优先采购“两类群体”的农特产品。用好直播带货、“朋友圈”代言等方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助力“两类群体”农特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远。将“两类群体”消费帮扶落实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考核内容。

(四)盘活闲置资源资产。统筹农村宅基地腾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重点清理“两类群体”的土地、山林、闲置农房或宅基地等资源资产,在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项目中优先盘活利用,鼓励采取招租、入股等方式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强村公司等经营管理,按年度收益分红。

(五)优化集体收益分配。落实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带动“两类群体”增收效果明显的产业发展支出。村集体收益分红在覆盖“两类群体”的前提下,重点向整户无劳动力、整户低保及重病重残等对象倾斜。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护,资产收益优先分配到“两类群体”,可对无劳力或弱劳力给予直接救助和扶持。

(六)深化教育医疗帮扶。落实各学段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引导社会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两类群体”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4〕37号)文件要求对“两类群体”进行救助。对“两类群体”因大病产生大额自付医疗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特殊救助。

(七)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两类群体”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补助等民生保障资金,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补贴。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捐赠和帮扶活动。各镇街针对“两类群体”土地流转租金、务工工资等兑付情况开展定期清理,督促及时支付到位。

(八)持久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节支增收专项行动,引导理性消费、减少非必要支出。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把婚丧嫁娶、农村建房、参加基本医保等内容纳入村(居)规民约,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超标建房等不良风气,扎紧“两类群体”增收“钱袋子”。

六、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对产业发展奖补、“富民贷”“渝快助农贷”贴息、就业创业补贴等措施所需资金进行摸底,区财政局纳入财政衔接资金统筹预算,做好资金保障。

二是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各负其责,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各类奖补资金,确保资金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是各镇街严格审核奖补(补贴、贴息、救助)事项的真实性,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兑现资金。

附件:1.合川区促进“两类群体”提低增收重点任务清单

      2.合川区“富民贷”“渝快助农贷”贴息申请表

          3.合川区“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1

合川区促进“两类群体”提低增收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建立涵盖“两不愁、三保障”等部门的提低增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调度一次“两类群体”提低增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

2

尊重群众意愿,因户制宜制定产业帮扶计划,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开展到户产业奖补。“两类群体”按照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参照《合川区2024年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合川乡振发〔2024〕1号)实施程序给予奖补,其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按照原文件标准给予奖补。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3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对无劳力或弱劳力“两类群体”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产业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共享,并确保“两类群体”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50%,收益分配需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成。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4

对申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并通过代种代养等方式至少带动3户以上“两类群体”增收的带动主体给予30%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元。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5

对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单位就业、全年就业创业收入超过8000元的“灵活就业或创业”的“两类群体”(收入计算周期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由当事人提供有效凭据,经镇村审核后,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创业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6

对无业可就的弱劳力、半劳力等,按照因人设岗、人岗相适原则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其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7

组织有意愿的“两类群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两类群体”家庭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确保毕业即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8

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集团帮扶、万企兴万村、驻镇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等作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开展消费帮扶,优先采购“两类群体”的农特产品。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

区级有关单位、各镇街

9

用好直播带货、“朋友圈”代言等方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助力“两类群体”农特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远。

区商务委

各镇街

10

将“两类群体”消费帮扶落实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考核内容。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11

统筹农村宅基地腾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重点清理“两类群体”的土地、山林、闲置农房或宅基地等资源资产,在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项目中优先盘活利用,鼓励采取招租、入股等方式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强村公司等经营管理,按年度收益分红。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12

落实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带动“两类群体”增收效果明显的产业发展支出。村集体收益分红在覆盖“两类群体”的前提下,重点向整户无劳动力、整户低保及重病重残等对象倾斜。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护,资产收益优先分配到“两类群体”,可对无劳力或弱劳力给予直接救助和扶持。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13

落实各学段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引导社会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两类群体”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区教委

各镇街

14

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4〕37号)文件要求对“两类群体”进行救助。

区医保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

15

对“两类群体”因大病产生大额自付医疗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特殊救助。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医保局、各镇街

16

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两类群体”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区民政局

各镇街

17

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补助等民生保障资金。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

18

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19

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捐赠和帮扶活动。

区民政局

各镇街

20

各镇街针对“两类群体”土地流转租金、务工工资等兑付情况开展定期清理,督促及时支付到位。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各镇街

21

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节支增收专项行动,引导理性消费、减少非必要支出。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把婚丧嫁娶、农村建房、参加基本医保等内容纳入村(居)规民约,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超标建房等不良风气,扎紧“两类群体”增收“钱袋子”。

区民政局

各镇街

附件2

合川区“富民贷”“渝快助农贷”贴息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联系方式

带动增收类型

代种代养     务工招用

土地租赁     效益分红

其他(

带动“两类群体”增收户数

贷款类别及总额

富民贷         万元

渝快助农贷     万元

利息总额

万元

申请贴息

金   额

万元

拨款请汇至: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本人知晓、清楚申请事项要求并符合要求,现郑重承诺,申请办理贴息事宜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贴息资金。

申请人(签字捺印):

村(社区)初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街道)复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贴息对象:带动至少3户及以上“两类群体”增收的主体。

2.贴息期限:文件印发之日(含)起至20251231日(文件印发前在贷户不予贴息)。

3.贴息金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带动主体在贴息期限内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30%予以贴息,贴息期限内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元。

4.贴息规则:按照“先收后贴”的原则,承贷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贷款对象还清贷款后按自愿原则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经村、镇、区三级审核审批后,相关部门再按程序兑现贴息。每年930日前申报。贷款对象未按期偿还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将不予贴息。

5.贴息资料:贴息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能反映贷款、还款信息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能反映申请人与带动主体关系、带动“两类群体”增收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他资料等。

附件3

合川区“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

区县(自治县)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就业时间

年   月

就业区域

市内:      区县(自治县)

市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就业类型

□单位就业  □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

本年度是否享受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是□否   补贴金额:□500元□800元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补贴资金。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社区)初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街道)复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1)稳定就业人员:

a.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b.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附件3-1,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

2)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两类群体”灵活就业及收入证明(附件3-2)。


附件3—1

就业情况说明

(“两类群体”姓名),身份证号:                      ,于          月起至今,在我单位就业。

特此说明

用人单位盖章

尊敬的用人单位:
    感谢贵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支持。本情况说明仅用于我市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申请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谢谢。

重庆市合川区乡村振兴局

              


附件3—2

“两类群体”灵活就业及收入证明

(“两类群体”姓名),身份证号:                       ,于      月起至今,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月收入       元,属于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性质,我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或雇主(签章)

  

尊敬的用人单位:
    感谢贵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支持。本情况说明仅用于我市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申请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谢谢。

重庆市合川区 乡村振兴局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