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信息公开目录

日期:2023-10-23来源: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主要渠道和载体

公开

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主体

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总公司

分公司

子公司

1

机构信息

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2

负责人信息

法人、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负责工作等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3


机构设置信息

机构设置及职能等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4

价格信息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信息

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城镇天然气销售等经营项目价格、依据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5

市场定价信息

执行市场定价的城镇天然气设施安装、维修、维护等经营项目价格、依据,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6

服务信息

服务信息

服务信息

服务范围信息

天然气经营企业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经营区域范围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7

营业网点信息

各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时间、可办理业务项目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2012)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8

营业网点服务人员信息

员工信息,姓名,岗位,上级领导姓名,投诉举报方式

燃气服务导则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工作岗位工牌、胸牌



9

申请用气办事指南

包含受理用气申请、提供接气方案、参与隐蔽工程隐蔽前查勘、竣工验收、通气验收、接驳通气等事项的办理网点、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提交资料清单、提交资料示范模板、涉及收费项目及标准和依据、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内容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0

供气服务范围,天然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事指南

包含办理程序、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等内容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1

用气通气、过户、销户等服务办事指南

包含办理网点、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提交资料清单、提交资料示范模板、通气验收检查内容及标准、涉及收费项目及标准和依据、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内容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2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市场化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包括市场化经营项目清单和各项目办理指南

包含经营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渠道、时限、服务内容及对应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承诺等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3

上门服务人员

设施修理、入户检查等上门服务人员照片、姓名、电话,以及上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监督投诉电话等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4

法规政策

与管道天然气供气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相关文件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5

应急管理

停气、恢复供气信息

计划类施工(应急抢险作业)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6

安检、抄表信息

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7

设施设备

使用常识

天然气质量、天然气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常识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8

风险隐患

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19

投诉监督

咨询

咨询服务电话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20

抢险报修

抢险报修电话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21

监督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22

回应关切

对涉天然气行业领域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对群众关切热点问题进行回复。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及时回应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23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24

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传统媒介或新媒体平台;
■办公、服务场所或办事窗口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以及咨询服务台、监督台;




分享文章到

文件下载

相关文档

政策原文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