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65928214R/2024-006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委编办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6-19 | [发文时间] | 2024-06-19 |
[标 题]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3年)(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2709494706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独立承担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服务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做好传染病的免疫接种和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开展机构养老服务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合川区东津沱豫丰街8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红 | |||
开办资金 |
15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10.28 |
2600.7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东津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9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我中心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承担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实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等工作。 (二)机构情况,开设科室有五官科、口腔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理疗科、中医科、医养结合科、住院部、公共卫生卫科、辅助科室有放射科、B超室、化验室等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完善质控体系,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及病历检查;二是努力实现增收节支,控制次均费用、药占比等运行指标,提升业务收入含金量。全年医疗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20.38%,其中中医科业务收入增长78.94%,主要经济指标全部达标;三是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全年组织开展“医疗院感护理检查”15次、“医疗质量季度分析”4次;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公开投诉电话,畅通医疗投诉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规范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修订完善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质控及培训学习,确保公共卫生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二是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完成“赛马比拼”工作率标并确保服务质量,全年完成老年人体检6804人次,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做真做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0-6岁儿童体检8088人次,完成儿童接种24107针次,其中一类疫苗9655针次,二类疫苗14452针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991人,糖尿病患者1296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5人;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家医签约工作,全面完成签约履约任务,其中特殊人群签约157人,重点人群签约10014人;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借助健康教育讲座、健康咨询活动、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定期向辖区推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服务对象的知晓率及满意度逐年提高。 (三)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社会及经济效益良好。 中心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以强大的医护团队做后盾,完善的配套服务做保障,一是通过组织家属座谈,入户走访收集意见,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安宁疗护和上门服务等新型养老服务模式。二是重点推进康养大楼建设项目,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稳步推进施工进度。 三、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是医疗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在科研、教学方面缺乏学科带头人。二是人才储备不足、职称结构不合理。个别职工对于自身的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较差,存在“临时抱佛脚”的心理,导致参加职称考试的通过率不高。 困难虽有,机遇共存,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将继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日期:2020年3月9日至2025年3月9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70949470650011711B1001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王代玲 联系电话:13101394660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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