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765928214R/2024-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委编办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6-11 | [发文时间] | 2024-06-11 |
[标 题]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3年)(重庆市合川区辐射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2MB1A93113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合川区辐射站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辐射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确保核与辐射环境的安全 减少辐射安全隐患 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放射源的监测 以及核与辐射应急事故处理 为防止辐射污染提供环境监管保障。 | |||
住所 |
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南屏路9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充 | |||
开办资金 |
4(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658 |
13.8633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辐射站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行政审批严慎与高效并行。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文件要求,对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一是严格审批事项管理。认真抓好Ⅲ类射线装置及Ⅳ、Ⅴ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工作,开展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报现场核查。2023年,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36件次(新申请6个、重新申领11个、变更14个、延续5个),全区新增辐射安全许可持有单位6个,开展现场核查6次。 二是优化审批事项办理。线下线上结合,将高效便捷服务落到实处。线下通过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申报实现政务大厅一窗受理,落实接办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辐射安全许可事项申报指南,履行“办证领证两趟路”承诺;线上通过落实专人在“合川辐射工作群”(QQ群)平台答疑,发布申报流程、填报模板等,方便申报人远程获得申报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是简化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办理。及时更新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和办事指南。所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在“重庆市核与辐射安全许可管理系统”上办理,指定专人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工作,及时预警、反馈、处理相关问题,确保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办理有序、运行高效。 四是开展电磁设备申报登记。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成果,重点对铸造行业开展调查和申报登记。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单位25家,包括广播电视类2家,通信、雷达及导航类3家,工、科、医类19家,电力行业1家。 (二)坚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结合。 一是强化日常检查。根据《重庆市合川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双随机检查计划,2023年对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39家次,其中“双随机”辐射专项检查16次。 二是提升应急能力。开展监管部门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工作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将辐射监测技能、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辐射防护设备配置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纳入后续提升规划;落实专人对辐射应急设备进行管理,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维护和送检计划,将辐射应急设备检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应急设备随时保持正常可用状态。 三是强化培训考核。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核安全处要求,III类射线装置销售和使用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由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试,在自行组织考试后,将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网。2023年,我区有45家单位在上半年自行组织了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预计50人通过考试并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合格证。同时,充分利用QQ工作群和日常检查的契机,对III类射线装置销售和使用单位进行自行组织考试相关要求的宣贯,督促和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参与辐射安全防护培训。 四是开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检查。对系统内的单位信息、许可信息、台账信息、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发现信息不全、地址错误等问题,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纠正;核实从业人员资质、防护仪器设备配置等信息准确性,对发现填报不实的情况,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 (三)坚持调节处置和宣传引导并重。 一是积极处理投诉纠纷。坚持见面沟通,现场处理的原则,2023年共受理和处置群众投诉5件,其中涉及通信基站投诉4件,涉及输变电项目1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公众更加正确和理性的认识电磁辐射,消除不理性恐慌。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电磁辐射知识的宣传,并制成了短视频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对群众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克服恐慌心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卫生院的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乡镇卫生院缺少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辐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度不足,易出现辐射警示标识长期损坏、未安装门灯连锁装置、操作人员未取得从业资质或未佩戴剂量牌、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长期未修订等问题。二是辐射类监测设备仍有缺口。现有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配置时间较早,多为2016年由市级项目配备,部分仪器设备准确性和精确性逐年下降,同时缺少对中子源的监测设备;部分辐射监测设备价格较高,靠区级财政资金补充和更新监测设备难度较大。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钟文 联系电话:18223366592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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