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1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载体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4-02-27 | [发文时间] | 2024-02-27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钟小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合川府人〔2024〕5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钟小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函(渝环党函〔2024〕4号),经区委提名、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钟小容同志为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春同志为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免去
何华、陈伟同志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钟小容同志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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