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9325725/2013-00003 | [发文字号] | 合川府人(2013)3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13-01-11 | [发文时间] | 2013-01-11 |
| [标 题] | 关于王林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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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府人〔2013〕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林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林辉同志任重庆市合川区商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慧同志任重庆市合川区农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晓东同志任重庆市合川区华蓥山经济走廊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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