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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1-0102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载体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1-03-25 [发文时间] 2021-03-2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新城建设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1.执行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片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开发建设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2.制定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发展规划、阶段性计划;

3.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工作;

4.牵头实施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

5.做好建设项目资金筹集、运行的监督管理;

6.负责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征地报批工作;

7.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8.负责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配套工作;

9.负责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和推进协调工作、工程验收和移交工作。

10.负责建成区功能完善和补短板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新城发展中心下设8个科室,即综合科、党群科、财务科、招商引资科、规划用地科、工程科、征地拆迁科、安监科。根据合川委编委发〔2019〕97号文件,核定人员编制为28人,实有人数为24人。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31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44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5.4 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650.52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7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479.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313.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4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6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0.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650.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51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642.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58.4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38万元,比2020年增加8.51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福利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83.06万元,比2020年增加16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东津沱滨江公园的管理维护费和项目协建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新城建设发展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0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9.4 万元,比2020年减少0.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4.4万元,比2020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 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无公务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83.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媛  联系方式:023-4272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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