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9325725/2017-009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17-09-27 | [发文时间] | 2017-09-27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区、文物、民族、宗教、林业、国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2016年3月,新增嘉陵江风光带管理职能。保护钓鱼城的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古战场遗址,维护风景区内现有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展旅游事业,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交流以及文化知识的传播。协助编制钓鱼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总规及详规对风景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对风景区内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具体负责钓鱼城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钓鱼城遗址的文物保护、文物普查和勘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建设、维护、管理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充分发挥钓鱼城在自然科学、文物博物、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对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嘉陵江风光带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负责风景名胜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行为。做好钓鱼城开发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钓鱼城风景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钓鱼城风景区的提案、议案及建议(意见),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工程园艺科、资源管理科、遗址保护科(研究所)、安全执法科。
人员情况。
2015年底机关在职人数15人,退休10人;景区临聘人员68人,其中非在编7人。
2016年底机关在职人数15人,退休10人,本年调入人员3名,调出人员3名;景区临聘人员60人,其中非在编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27,104,177.38元,支出总计27,104,177.38元。(2015年度收入总计23,963,683.72元,支出总计23,963,683.72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增加3140493.66元、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2016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3140493.66元,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2016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17989653.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9653.72元,占100%。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11326225.80元,其中:基本支出3466165.67元,占30.60%;项目支出7860060.13元,占69.40%。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777951.58元,(2015年年末结转结余9,114,523.66)较上年增加6663427.92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989653.7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4030.00元,下降24.93%。主要原因是2015年结转了上年文保专项资金5951000.00元。(2016年初预算数为9110350.87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9302.85元,增长97.46%。主要原因是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26225.8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246.78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景区临聘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费用增加。(年初预算数9110350.87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5874.93元,增长24.32%。主要原因:新增部分原因,一是因预决算统计口径不一致,将1785926.96元文保专项资金支出纳入了决算统计的支出;二是2016年3月编办批准钓管局新增了嘉陵江风光带管理职能,无预算,有实际支出;三是2016年度旅游文化节钓鱼城景区免费开放等临时工作任务,无预算,有实际支出,主要来源是占用历年往来款。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85,926.96元,占15.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5926.9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预决算统计口径不一致,此项支出为文保专项资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907.72元,占1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023.7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等原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6,305.00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278.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等原因;城乡社区支出8,133,538.12元,占7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646.2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编办批准钓管局新增了嘉陵江风光带管理职能,无预算,有实际支出;2016年度旅游文化节钓鱼城景区免费开放等临时工作任务,无预算,有实际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106,548.00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6165.67元。(2015年基本支出3390463.54元,人员经费2487171.86元,公用经费903291.68元)其中:人员经费2801663.54元,较上年增加314491.68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社保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64502.13元,较上年减少238789.55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制定完善了新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二是规范了公务采购程序,严控采购数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5592.85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592.85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5592.85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中一次性解决了2015年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157837.0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该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0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0元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元,该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0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0元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692.77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过路费、洗车费和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23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7.23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建立健全完善了公务车管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45900.08元,主要用于接待嘉陵江风光带迎检工作检查组、文物专家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900.08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5900.0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次性解决了2015年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157837.00元(2016内入账),2016年实际发生接待费支出为88063.08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901人次(其中一次性解决2015年以前的接待63批次,913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批次,5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29.35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19897.59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502.1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38789.55元,降低26.44%,主要原因是机关制定新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和规范了公务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景区游客转运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4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门票、学术论文集和景区维修维护工程、环卫外包、伙食团外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82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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