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0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4-29 | [发文时间] | 2025-04-29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康佳村二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净矿权”实施范围占用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补偿情况 |
重庆市合川区康佳村二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净矿权”实施范围占用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补偿情况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规资改委〔2022〕1号),并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对重庆市合川区康佳村二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净矿权”实施范围占用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补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土地补偿范围共计294.675亩,共涉及114户村民,流转年限30年,补偿标准为29080元/亩(一次性支付)。补偿费用总计约663万元。对已获得相应补偿的土地,按补差方式由“净矿”实施方统一转接。
(二)房屋搬(拆)迁总面积共计2279.3平方米,补偿标准为1622元/平方米(含:装饰装修补偿、无证房拆除补助、搬家及搬迁补助、过渡费补助、提前搬迁奖励、其他专项设施补偿等),补偿费用总计约369万元。无其他地面建(构)筑物。
(三)补偿费用支付方式:
1.土地补偿费用由重庆合川交通设备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矿业权成交后5日内支付至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账户,并由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据实支付到户,费用支付后10日内交付土地。
2.房屋补偿费用由重庆合川交通设备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矿业权成交后5日内支付至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账户,并由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人民政府据实支付到户,费用支付后90日内完成房屋拆除。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地 点:重庆合川交通设备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476号
邮 编:401532
电 话:(023)42453055
四、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 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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