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64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载体分类]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3-11-03 | [发文时间] | 2023-11-03 |
| [标 题] | 重棉四厂传统风貌区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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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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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合川区重棉四厂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2022-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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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 |
合川区南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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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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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3年 11月 2 日---2023年 12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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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 |
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c.gov.cn/)、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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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42751129 |
申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合川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保护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保护规划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保护规划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讯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490号行政办公楼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科(收)
联系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023-427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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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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