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857/2021-002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载体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1-06-16 | [发文时间] | 2021-06-16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7万元(其中:支持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25万元、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32万元、区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资金绩效奖励6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要求
该资金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属保基本民生—扶贫开发衔接资金(含提前下达)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下达我区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占比资金。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项目结余资金以及预算执行缓慢、预计年底前难以使用的项目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转移支付统筹切实做好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9号)要求,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用于“三保”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科目列报要求
该资金年终由你单位列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 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电话反映:
合川区委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42822515;
区财政局:4283112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2020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预算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摘要用途 |
追加 金额 |
追减 金额 |
功能科目代码 |
政府经济 科目代码 |
部门经济科目代码 |
备注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6570000 |
2130505 |
50299 |
30299 |
||
合计 |
65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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