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0-0340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载体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0-12-25 [发文时间] 2020-12-2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合川区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47号)、《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合川财预﹝2020﹞17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合川府办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畜牧兽医中心和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禁养区养殖场关闭迁建补助的申报对象为禁养区关闭搬迁的生猪养殖场(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2.种猪场洗消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建设的申报对象为适养区区内,存栏种猪5000头以上规模的大型种猪场。

3.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的申报对象为非禁养区内常年存栏20头生猪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优先支持全区与产业扶贫结合紧密的申报主体。

3.禁养区养殖场迁建场,需布局在适养区内,符合土地、环保、防疫等相关要求,新建圈舍面积不小于400m2,且未享受过新建场建设补助。

4.申报建设种猪场洗消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的种猪场洗消房屋设施建筑不小于300m2;种猪场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

5申请修建大中型沼气(单个沼气池300m3以上)申报主体要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指导建设。

6.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专业大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建设要求

(一)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要求

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生猪养殖场(户)应根据规模、清粪工艺、利用方式及周边种植基地消纳面积等情况,确保建设的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能够达到粪污治理要求,并配套相应的还田管网,建设位置无地质隐患和洪涝灾害等影响, 不在敏感区域(比如:居民聚集点、饮水源、河流溪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附近)。

1.雨污分离系统。建设封闭式排污沟,排污沟由明沟改为暗沟(封闭沟)或管道,实现雨污分离,雨水不得进入粪污沟、沼气池和储液池内。

2.干湿分离。推行干清粪方式对粪便收集处理;全漏缝或半漏缝推行固液分离方式,并配套建设避雨防渗的干粪存放场所或者堆积发酵、罐式处理场所(设施)。

3.沼气池。一般可按圈舍建筑面积每8m2(可饲养存栏5头猪当量)配套建设1m3修建,一般可采用深埋式或半埋式沼气池,建筑主体材料根据单个池的大小,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确保沼气池坚固安全,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沼气池的进料、导气输气、安全围栏等装置。

1)大中型沼气工程: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养殖场应进行节水系统改造,安装降温设施设备,减少冲水。修建单个沼气池不少于300m3,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构结构,并配套建设相应的进料池、出料池,导气输气、沼气利用设备(主要包括沼气储存、脱硫、阻火、利用设备)、安装安全围栏等装置。大中型沼气工程需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指导建设。

2)小型沼气池: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可由熟悉沼气设施建设的技术人员指导建设。

3)沼气工程区域须相对封闭,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4.沼液储存池。一般可按圈舍建筑面积每3m2(可饲养存栏2头猪当量)至少配套建设1m3修建,基础夯实找平,周边开挖排水沟,散水完全排开;沼液储存池(含田间储存池、高位池)底和墙体要可用混凝土、钢丝网作防渗处理硬化(墙体也可用砖混240墙, 不低于75号砂浆砌砖,不低于100号砂浆抹面),周边设置排水沟,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标识。

5.沼液还田利用设施。须购置污水潜水泵、灌溉管网等配套还田利用设备,对周边消纳种植基地不足的大中型养殖场还应购置沼液运输车辆、修建田间储存池等。

(二)禁养区养殖场迁建建设要求

禁养区迁建养猪场建设应布局在适养区内且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环保、防疫等相关要求,新建规模猪场圈舍面积不小于400m2,猪舍应为封闭式带窗圈舍,全场雨污分流,且排污沟为暗沟。

(三)种猪场洗消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建设要求

支持种猪场建设洗消中心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其中对运输车辆洗消设施主要包括清洗消毒车间、(烘干)车间等,购置(高压)冲洗、喷雾消毒、加热烘干等设备,以提高种猪场生物安全防范能力,洗消房屋设施建筑不小于300m2;种猪场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购置安装展示屏、智能监控、多媒体设施、桌椅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生猪智慧养殖硬件及软件设备,提高生猪生产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

1.禁养区养殖场迁建:迁建养猪场按新建圈舍面积240元/m2进行补助,每个猪场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2.种猪场洗消及智慧养殖设施展示中心:洗消房屋、展示中心建设及种猪场洗消、智慧养殖设施设备安装购置等的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40%。

3.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对生猪养殖场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治理设施,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补助沼液储存池120元/m3,大中型沼气池(含沼气利用设施设备)350元/m3,小型沼气池200元/m3

(二)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自行垫资建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资金拨付的其他要求后,由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

四、实施进度

2021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符合其他项目条件的申报业主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无执照的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申报禁养区迁建场的业主还需提供禁养区关闭协议、关闭场的图片、迁建场建设平面布局图、土地流转合同(无合同的提供土地确权证)。申报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还需提供施工布局图、投资概算。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不做成塑胶形式)。

2、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汇总本辖区内的申报业主花名册,填写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报送时间

2021年1月7日18点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方案、汇总表需报送电子件,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畜牧站203室(业主申报材料四份,汇总表一份)和区财政局423室(业主申报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实施方案、汇总表电子件发送至邮986042185@qq.com。                              

区畜牧站联系人:孙小青,联系电话:42756153

区财政局联系人:邱琳,联系电话:42831123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公示申报评审制,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重复申报。

2.符合条件并自愿申报的业主,如实填写项目实施方案,由其所在的镇(街)畜牧兽医站、太和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一起现场查勘并签注意见后,报镇街政府同意,与其他附件材料一起提交区畜牧兽医中心。

3.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并承诺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当年资金总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5.项目任务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应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6.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供项目监理资料、竣工结算报告、项目总投资发票、项目实施图片等相关报账资料并装订成册。其余实施单位提供项目总投资发票、项目实施图片等相关报账资料

7.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和删减栏目

8.《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合川区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合川区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分享文章到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