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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0-0148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载体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0-07-09 [发文时间] 2020-07-09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0年有机肥合作企业的通知

各有机肥料生产销售企业:

为推进合川区2020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强农企合作,促进有机肥、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我委拟公开遴选有机肥生产销售合作企业,建立有机肥合作企业名录,推进我区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肥料生产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守法经营,诚实信用,近2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制售假劣肥料不良行为,无产品抽检不合格等不良记录;

3、商品有机肥源须以我区养殖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须经国家或重庆市肥料登记,产品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生物有机肥》(NY884—2015)等行业标准的有机物料,合川辖区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优先;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重庆市合川区商品有机肥推广示范补贴供货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有机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肥料登记证;

5、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前。

三、资格审查

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集中统一评审。

联系人:刘帮银,18983363618,287513837@qq.com。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商品有机肥推广示范补贴供货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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