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C18-115-13 |
宗地总面积: |
274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川区土场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城镇住宅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1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005718BA0050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27485平方米(折41.227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68712.5平方米,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建筑控制高度按审定方案执行;3、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要求配套建设社区用房、文化活动站、农贸市场、公厕。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4、高压线控制线内需进行建(构)筑物建设的,应当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5、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6、其它规划条件按渝规合条件函〔2018〕0527号执行;7、该宗地经渝府地〔2018〕1985号文件批准征收,农转用指标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需在招拍挂出让环节补充使用地票,补充地票面积为26889平方米,由竞得人在该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小于26889平方米的地票证书到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减相应面积;8、该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10、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1、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地;12、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4400元/平方米(293.33万元/亩),总价款12093.4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
宗地编号: |
HC18-115-15 |
宗地总面积: |
184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川区土场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城镇住宅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002618BA0243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18455平方米(折27.682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40601平方米,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建筑控制高度按审定方案执行;3、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其他按规范要求配置;4、高压线控制线内需进行建(构)筑物建设的,应当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5、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6、其它规划条件按渝规合条件函〔2018〕0527号执行;7、该宗地经渝府地〔2018〕1985号文件批准征收,农转用指标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需在招拍挂出让环节补充使用地票,补充地票面积为18055平方米,由竞得人在该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小于18055平方米的地票证书到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减相应面积;8、该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10、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1、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地;12、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860元/平方米(257.33万元/亩),总价款7123.63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
宗地编号: |
HC18-115-16 |
宗地总面积: |
308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川区土场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城镇住宅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002618BA0242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30819平方米(折46.228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61638平方米,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2、建筑控制高度按审定方案执行;3、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其他按规范要求配置;4、高压线控制线内需进行建(构)筑物建设的,应当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5、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6、其它规划条件按渝规合条件函〔2018〕0527号执行;7、该宗地经渝府地〔2018〕1985号文件批准征收,农转用指标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需在招拍挂出让环节补充使用地票,补充地票面积为30151平方米,由竞得人在该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小于30151平方米的地票证书到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减相应面积;8、该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宗地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10、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1、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地;12、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760元/平方米(250.67万元/亩),总价款11587.944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25日 至2019年10月15日 到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25日 至2019年10月15日 到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0月15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9年10月16日10时00分 在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中的“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hc.gov.cn/ztzl/ggzyjy/),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19年10月25日18 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三)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地块将转为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9年10月23日18 时0分,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19年10月23日16 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为2019年10月25日18 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地块前期测绘费(含出图费)及勘测定界放线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六)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川 联系电话:42757282 九、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宗地编号:HC18-115-13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合川南城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3100006846764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宗地编号:HC18-115-15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合川南城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3100006846772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宗地编号:HC18-115-16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合川南城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310000684678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