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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9-17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合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社保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直辖市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据编委核定,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光荣院、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非独立预算单位,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合川区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合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已按照要求对涉及机构改革相关的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249.98万元,支出总计5,249.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9.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70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7.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0.68万元,占99.00%;其他收入47.0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42.3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45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8.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其中:基本支出738.84万元,占21.36%;项目支出2,719.96万元,占78.64%。此外,结余分配3.44万元(备注:结余分配因工作人员失误,实为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8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7.7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99.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99.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3.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3.29万元,增长522.71%。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年初预算710.3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8.8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2.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6.71万元,增长328.94%。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为连续预算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0.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3.02万元,占8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3.14万元,增长297.80%,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为连续预算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411.37万元,占12.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06万元,增长1,065.02%,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为连续预算单位。

(3)住房保障支出17.82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1万元,增长72.84%,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为连续预算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5.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59万元、津贴补贴31.9万元、绩效工资75.2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6.63万元,住房公积金29.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69万元。公用经费11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3万元、水电、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22.96万元、公务接待费9.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其他交通费用8.1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7.00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本年收入23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为连续预算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14.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离退休干部用车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万元,下降40.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

公务接待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信访问题以及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万元,增长284.40%,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合署办公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无预算;机构调整划入的区光荣院及区军休中心为连续预算单位,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2.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1,2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机构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支出。培训费支出主要是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及短期技能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9项,涉及资金2719.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开展了绩效自评的项目90%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273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145.11万元,为32名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缴纳保险并发放生活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7.02万元,执行数为1220.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率100%;二是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发放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二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二是改进服务,加强服务对象信息化管理。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

联系人及电话

何建

023-42757556

主管部门

重庆市合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227.02

1227.02

1220.72

99.49

个别遗留问题暂未解决

其中上级资金

695.99

695.99

695.99

/

区级资金

531.03

531.03

524.73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率100%;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发放率100%。

为273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145.11万元,为32名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缴纳保险并发放生活补助。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补助标准

10467元/人·年

以规定标准实施补助

以规定标准实施补助


补助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退役士兵满意度

%

100%

99%

改进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情况。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建  联系电话:023-4275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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