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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750080708X/2026-0005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燕窝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6-17 [发文时间] 2026-06-17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伙食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人民政府

关于机关伙食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比选

公  告

燕窝镇机关伙食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业主(比选人)为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人民政府,已具备比选条件,根据《重庆市招投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选。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机关伙食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三)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

(四)服务内容

负责燕窝镇机关食堂日常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及驻镇单位工作人员早餐、午餐、晚餐加工制作和供餐服务,日常就餐人数约90

2. 负责周末、节假日及值班期间供餐保障;

3. 负责公务接待、会议(包含人代会、党代会、各类座谈会等用餐等餐饮保障工作;

4. 负责厨房、餐厅及附属区域卫生保洁;

5. 负责餐具清洗、消毒及食品留样管理;

6.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及厨房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7. 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其他餐饮保障工作。

(五)人员配置要求

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

1. 主厨1,年龄55周岁以下

2. 副厨1,年龄55周岁以下

3. 服务人员1,年龄50周岁以下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每年进行体检,不符合食品餐饮从业人员要求的不得从事政府机关餐饮保障相关工作

(六)服务费用控制价

劳务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5000/月(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具体合同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含个体工商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六)具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服务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服务管理要求

(一)食材由燕窝镇人民政府统一采购供应,中选单位不得擅自采购食材及相关物资。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燕窝镇机关伙食团相关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卫生消毒、验收登记、出入库登记等制度。

(四)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定,不得私拿、私分、私用食堂物资,不得利用食堂食材加工私人餐食。

(五)接受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人民政府日常监督管理及月度考核。

(六)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劳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并解除合同。

、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662216:00到燕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209室)提交以下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 报价函;

、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重点从报价、服务方案、团队配置、从业经验、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择优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思毅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正街47

联系电话:023-42602156

   

                          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人民政府

                                                  202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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