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678659757K/2026-00031 | [发文字号] | 合委教领发〔2026〕7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载体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云门街道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6-04-21 | [发文时间] | 2026-04-21 |
| [标 题] |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合川区2026年学校未成年人“珍爱 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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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合川区2026年学校未成年人“珍爱
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在合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巩固深化全区学校未成年人守护“1+4+X”行动成果,持续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合川区2026年学校未成年人“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严格按照2024年印发的《合川区学校未成年人守护“1+4+X”行动总方案》(合委教领发〔2024〕1号)及本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27日
合川区2026年学校未成年人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2024-2025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构建更为严密高效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决定在2026年持续深入开展学校未成年人“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提升“1+4+X”守护行动成效为主线,聚焦防溺水工作面临的难点、堵点,推动防控体系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转”深化,工作举措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智防”融合升级,责任链条从“分段落实”向“闭环压实”转变,全力打造防溺水工作的“合川升级版”。
二、工作目标
在实现全区学校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起数、溺亡人数持续下降的基础上,2026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责任体系“零缝隙”。属地、部门、学校、家庭“四方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联防联控机制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全面提升。
(二)风险防控“零盲区”。全区重点危险水域动态排查率、隐患整改率、警示防护设施配置率均达到100%,智能预警监测覆盖率提升至90%以上。
(三)宣传教育“零死角”。学生防溺水“七不三要”知晓率、监护人安全提醒责任落实率达到100%,社会面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
(四)应急处突“零延误”。应急预案实战性、救援队伍专业性、装备配置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高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预防学校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专班(详见合委教领发〔2024〕1号)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教委)负责日常工作的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须对照职责分工(见附件),成立或调整相应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精准宣教深化”行动
1.学校主课堂提质。将防溺水教育深度融入安全教育课程、主题班(队)会。创新利用VR体验、情景模拟、急救实操等方式,提升教育的互动性和实效性。持续落实“1530”安全提醒制度。
2.家庭监护赋能。通过家长会、家访、公众号、家校联系群等渠道,常态化推送警示案例、安全知识和监护指引。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家庭的家校联系与指导帮扶。
3.社会氛围营造。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及各镇街,在高温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利用全媒体平台、乡村广播、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开展高频次、滚动式公益宣传,普及避险自救知识。
(二)实施“水域隐患清剿”行动
1.动态排查建档。各镇街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在每年4月前(汛期前)及9月前(秋季开学前),组织对辖区所有河道、水库、山坪塘、蓄水池、建筑基坑、开放式公园水体等进行两轮拉网式排查,动态更新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2.对标整治销号。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务必确保所有重点水域的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设置规范、醒目完好。持续推进“一圈一竿一绳”(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竿、一条救生绳)等应急设施配备。
3.强化智能防控。加快推广水域智能警戒系统应用,在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点位优先布设具备人脸识别、声光报警、自动喊话等功能的智能监控设备,逐步实现“自动巡查、主动预警”。
(三)实施“巡查守护增效”行动
1.建强巡逻队伍。各镇街级要优化整合镇村干部、网格员、民警、志愿者、学校教师等力量,组建并培训好常态化义务巡逻队(巡河队)。要根据辖区水域地形特点,视情配备摩托车、无人机等巡查装备,并充分运用已有的高空瞭望、水域电子眼等电子监控手段,构建立体化电子巡逻网络,提升巡逻队伍的机动能力、科技水平和全天候监测能力。
2.加密巡查频次。各镇街要在周末、节假日、午后傍晚等重点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值守。要综合利用步巡、车巡、摩托车巡、无人机巡以及高空瞭望与电子眼监控的电子巡等多种方式,构建立体化、无死角的巡查网络。特别要发挥电子巡逻大范围、全天候的优势,结合人力巡逻的机动性与现场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学生私自下水、玩水等危险行为,能第一时间预警并派人到场劝阻、制止,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3.推动共治共管。各镇街要建立隐患“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落实水域管理单位或承包人的安全看护责任。
(四)实施“应急能力筑基”行动
1.完善预案体系。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本地、本部门防溺水应急预案,突出实用性、操作性。
2.强化演练培训: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参与的防溺水应急综合演练。加强对巡逻人员、救援人员的基本急救技能培训。
3.规范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必须严格按照预案,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救援、第一时间救治,并做好善后处理和舆情应对。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职责在《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川区学校未成年人守护“1+4+X”行动总方案〉的通知》(合委教领发〔2024〕1号)中已有明确规定(见附件)。2026年,全区防溺水工作需进一步强化落实,分工需要强调的如下:
(一)各镇街:落实属地主管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区委政法委:牵头做好督导考核、事件复盘和平安建设考核挂钩。
(三)区教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家校联系和校内风险防控。
(四)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社会面宣传引导。
(五)其他相关区级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履行好行业管理、隐患整治、救援处置、关爱帮扶等属事责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明确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4月-11月)。围绕四大重点任务,全面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逻防控、应急准备等工作。区委政法委牵头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2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区教委。区委政法委牵头对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考核。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对各镇街、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应急局等部门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为本区域、本领域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资和人员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问责问效。凡是发生学校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均要开展复盘倒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巡查看护不力导致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合川区2026年预防学校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合川区2026年预防学校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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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职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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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委宣传部 |
1.督促新闻媒体常态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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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播放(刊登)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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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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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委政法委 |
1.协调组织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防溺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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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镇街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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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牵头复盘学校未成年人溺水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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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预防学校未成年人溺水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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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教委 |
1.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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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家校联系,特别要在周末、假期“朝九晚五”推送提醒,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家长或监护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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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学校做好防溺水“七不三要”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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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游泳课,指导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动员家长利用假期到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游泳技能培训,让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能技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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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公安局 |
1.负责维护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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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溺水事故原因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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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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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水上派出所加强辖区水域日常巡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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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民政局 |
1.做好留守儿童、无监护孤儿、单亲家庭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等重点儿童家庭监护的排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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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敦促重点儿童家庭履行监护责任,提升家庭监护意识、法治意识,确保家庭监护履职落实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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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严禁中小学生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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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挡”防护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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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城市管理局 |
1.负责辖区内公园等公共场所水域管理巡查,加强水体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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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维护城市河道等水域,配合宣传防溺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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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恶劣天气加强易积水区域巡查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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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溺水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救援并提供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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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交通运输委 |
切实加强渡口等水运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中小学生的渡运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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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文化旅游委 |
1.加强景区水域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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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景区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落实紧急救护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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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卫生健康委 |
每学期至少到校组织1次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讲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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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水利局 |
1.对全区的水库、河流、山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水库、河流、山塘设置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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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河道采砂业主在采区旁、砂场等位置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装防护栏,执行“围挡”作业,加强安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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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应急管理局 |
通过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促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完善生产区特别是涉水危险生产区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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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团区委 |
发挥青年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依托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课业辅导、文体娱乐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丰富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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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妇联 |
1.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平台和载体,举办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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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预防范溺水安全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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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区关工委 |
1.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等资源作用,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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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注、支持并参与农村、社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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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加强对采石、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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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矿山企业等单位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重点水域应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挡”防护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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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区气象局 |
1.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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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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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各镇街 |
1.在每年春期开学后,组织辖区有关部门、村(居)委会召开1次预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对预防溺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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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和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与辖区水域业主逐一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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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辖区内有关部门、学校、村(居)委会开展“三边”(即:校边、路边、家边)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措施,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实行销号式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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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建由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教师、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义务巡逻队,在周末、节假日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进行巡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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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点时段落实人员看管,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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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辖区水域安装警示标识、防护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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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到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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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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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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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利用“村村通”广播、“赶场会”“院坝会”、宣传车等开展防溺水工作宣讲,发放、张贴《致市民朋友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一封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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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遇暴雨、暴热天气,要及时预警,制定防范措施,做好防范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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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辖区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日常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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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做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引导学生周末、节假日多参加镇街组织的文化学习活动,减少学生下水游泳的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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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档案,并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进行跟踪教育,指导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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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工作奖惩制度,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部门、村(社区)、个人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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