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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678659757K/2023-00054 [发文字号] 合委教领秘发〔2023〕1号
[主题分类] 教育 [载体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云门街道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6-06 [发文时间] 2023-06-06
[标 题] 关于申报2023年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 计划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切实减轻我区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让中小学教师聚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潜心教书、静心育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重庆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各单位申报2023年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各单位所有涉及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的事项。

二、报送要求:请认真研阅《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见附件1),并填报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电子文档(请用EXCLE表格形式)于202312018:00前寻呼区教委,区教委初审后提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批准。逾期未报送视为2023年无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计划,凡未经审批的各类非教育教学活动,一律不得进校园开展。

联系人:雷鸿;联系电话:42830779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2. 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计划事项申报表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3116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 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年度审批报备制度。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各区县、各部门及单位不得自行设置、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2. 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开展,同类事项合并进行,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QQ、钉钉等工作群和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二、统筹规范部署社会事务进校园

3. 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通过远程授课、自愿支教、教师互访等扶智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掌握本领,健康成长。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和反复填写扶贫表册资料。

4. 不得把政府部门、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摊派给中小学校或向中小学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参加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等专项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在文明、卫生、旅游等城市创优评优或公共文化服务、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中上街执勤和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5. 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或通过中小学教师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等活动。

6. 中小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与街道社区联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在社区建设活动中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7. 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一律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

8. 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爱国主义、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环境保护、禁毒教育等教育宣传活动进校园,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对课时、教师、考核提出量化指标。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相关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简单重复安排。

三、统筹规范精简报表填写工作

9. 统筹安排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报表填报工作,压缩填写次数,禁止重复上报及多头上报重复内容,切实防止中小学内部文山会海。(责任单位:区县党委、政府,市教委)

10. 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减少教师计划总结资料填报,让教师将更多精力和时间用在教育教学上。未经教育部门、统计机构同意,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数据统计、报表填报、信息报送。

四、统筹规范教师抽调借用培训工作

11. 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应征得区县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区县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12. 除依法依规开展的必要培训外,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会议、学习、竞赛。

附件2

合川区2023年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计划事项申报表

填表单位:         主要负责人:         填表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开展方式及参与对象

开展时间及频次

开展依据(附文件名)

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

备注

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类

开展方式:查看资料、实地检查

参与对象:区内中小学、幼儿园。

2020X

每年一次

市级工作要求

XX局牵头,XX委协助


X批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创建类

开展方式:整理资料。

参与对象:区内中小学校。

2020X

每年一次

市级文件要求

XX委牵头


举办20XX年网络安全攻防竞赛

比赛类

开展方式:组织教师、中学生参赛。

参与对象:区内教师、中学生。

2020X

临时工作

市级文件要求

XX委牵头


1

……

……

……

……

……

……

……

2

……

……

……

……

……

……

……

填表说明:1.类别分为比赛、评比、检查、创建、交办任务、临时工作等;

          2.请注明开展周期(例如:每月一次、每期一次、每年一次、临时性工作);

          3.开展依据:文件要求(附文件名)、会议要求、市级工作要示、区级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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