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410P/2020-00009 | [发文字号] | 盐井办发〔2019〕336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载体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盐井街道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19-10-15 | [发文时间] | 2020-07-20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保证盐井街道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9〕91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盐井街道办事处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5000人(各村、社区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数详见附件)。
二、参保范围
(一)户籍在本区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的大学生)。
(二)具有本区户籍的新生儿(独立参保)。
(三)举家在合居住的市内区外户籍居民。
(四)按照《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将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三、筹资标准
(一)居民参保缴费标准
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二)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标准
对所有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二档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未享受居民医保资助的,统一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在乡老复员军人参加二档的全额资助二档。
除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给予贫困户全额资助,脱贫户按50%标准资助。
除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以外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给予80%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含残疾对象子女、手术并发症对象)按100%补贴
(三)政府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标准及办法,按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保时间
(一)集中参保时间截至12月31日结束。
(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三)超过以上缴费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于2020年9月30日按规定完清当年应缴费用(2020年6月底之前参保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2020年7月1日起参保的,需缴纳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部分的全额费用)。
五、参保方式
(一)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镇街负责组织,医疗救助资助对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办负责组织核实。
(二)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可独立参保。对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在其出生90日内,可在户籍所在地镇街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应缴费用。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
(三)市内区外户籍居民,可以在居住地镇街办理参保缴费。
六、缴费途径
(一)各村、社区要组织城乡居民充分运用线上办理渠道,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上自助缴费工作。通过支付宝、微信、渝快办、关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登陆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自助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角度出发,切实把筹资工作作为民生实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各村、社区书记作为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抓好2020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QQ等媒体,采取逢场天、院坝会发放宣传资料,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保障政策、报账流程,让参保人员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居民自愿参保,为筹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宣传发动要口径统一,表述准确,不能夸大或违反政策规定。
(三)精心组织,严格考核。
筹资工作是居民医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做细做实基础工作,确保筹资工作有序推进;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库人员名单、医疗救助对象人员名单、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名单、退役军人名单和重度残疾人名单,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参保,全面完成街道下达的参保任务。
(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村、社区务必落实专人负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核对工作。筹资结束后,及时将参保筹资过程中形成的参保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业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五)严明纪律,杜绝违规操作。
各村、社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参保时间,拒收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增加城乡居民负担;各村、社区经办人员收取现金的,要及时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现金存入经办人员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个人账户,及时申报缴款。在筹资过程中,严禁挪用、截留居民医保资金。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专项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六)强化督查,平稳推进。
社保所将加强对各村、社区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督导,及时掌握筹资进度。各村、社区从2020年7月16日起,每周五16:00前向社保所报送筹资进度,12月10日—25日期间实行日报告(联系电话:42703688)。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和推进缓慢的村、社区进行全街道通报;对在居民医保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盐井街道2020年各村、社区合作医疗参保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6日
附件
盐井街道2020年
各村、社区合作医疗参保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村(社区)别 |
户籍人口(人) |
目标任务数(人) |
备注 |
1 |
社区 |
4156 |
2038 |
|
2 |
水波洞村 |
3344 |
2934 |
|
3 |
茶园村 |
3008 |
2637 |
|
4 |
观音村 |
3529 |
3098 |
|
5 |
许家村 |
3157 |
2769 |
|
6 |
糖坝村 |
3467 |
3043 |
|
7 |
石马村 |
3788 |
3327 |
|
8 |
炮台村 |
3939 |
3460 |
|
9 |
照镜村 |
1944 |
1694 |
|
10 |
沙南社区 |
0 |
~ |
|
合计 |
30332 |
25000 |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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