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小沔府发〔2021〕16号
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
小沔镇关于印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小沔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引导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合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主体
实施范围为小沔镇场镇建成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属单位、小沔社区具体负责本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
二、“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卫生。
1.负责爱护门前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外墙、门柱及玻璃外立面乱贴乱画,定期擦洗店招、柱头。
2.严禁向门外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不得随意在门外堆放、倾倒垃圾、污水,做到门前无污水、无瓜果皮、无纸屑等杂物。
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送到到就近的垃圾站、小区(物业)设置的分类垃圾桶或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投放到城市果皮箱。
4.装饰装修房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木质类(墙板、废弃家具)和石质类(砖瓦、瓷片、河沙、水泥等)两类收集、堆放(转运)到街镇(物业)指定地点,不得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5.餐饮门店要做好餐厨桶的定期清洁,在营业结束后再靠墙摆放出门店。
(二)包秩序。
1.不得在门前随意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伞)等。
2.不得超出门店骑门经营,不得占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负责劝告在门店前经营的各类游摊小贩离开。
3.不得在门前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4.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停车、修车、洗车和从事其他生产加工活动。
(三)包设施。
1.不得随意占用、开挖、损坏门前市政设施。
2.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
3.门面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高于地面2米)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安全运行。
4.及时劝告、举报他人涂画、污染、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有关案件。
5.爱护门前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杂物,不得破坏绿化设施,对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报。
三、管理责任划分
(一)“门前三包”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1.“门前三包”责任人。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下同)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1)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2)车站、体育、娱乐、绿地等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关、驻镇单位,本单位为责任人。
(4)居住区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企业为责任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镇政府为责任人。
(5)农贸市场、餐饮店,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6)建设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整治土地、待建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单位为责任人。
2.“门前三包”责任范围。“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是指责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周边环境,具体包括:
(1)纵向。对应建构筑物沿街总长。
(2)横向。对应建构筑物(或围墙)的外墙立面至道缘石边线。
(3)立面。对应建构筑物的临街外立面。
(二)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责任。
1.小沔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小沔“门前三包”工作,搭建共建共管平台,与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确定管理要求。加强对临街商家门店、社会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星级评定,建立“红黑榜”激励机制。
2.镇建环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调度和考核评估。
3.应急办、食药监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建环办共同做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督促商家门店落实“门前三包”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共建共管。实施“门前三包”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镇辖区内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建共管平台,建立日常工作协商、联系制度,科学设计推进“门前三包”工作的活动载体,通过“马路办公”和“五长制”主动发现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有关问题,真正形成“自我管理到位、志愿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良性互动氛围。
(二)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网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本镇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资料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构建工作网络,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三)营造舆论氛围,强化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阅报栏、手机APP等渠道,引导沿街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自觉履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采取设置“红黑榜”“五星评比”等多种形式,对“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宣传表彰和监督批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责任人自我管理和应急响应义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污染环境、损坏设施、影响市容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镇执法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内容,每月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1.合川区“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
附件1
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美化城镇市容环境,引导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合川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及责任区域
小沔镇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物业公司、集贸市场、营业门点等。“门前三包”责任区域:镇区域内道路两侧该单位或门店建筑物外墙立面至主、次干道路沿石(无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
1. 负责爱护门前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外墙、门柱及玻璃外立面乱贴乱画,定期擦洗店招、柱头。
2. 严禁向门外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不得随意在门外堆放、倾倒垃圾、污水,做到门前无污水、无瓜果皮、无纸屑等杂物。
3.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送到到就近的垃圾站、小区(物业)设置的分类垃圾桶或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投放到城市果皮箱。
4. 装饰装修房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木质类(墙板、废弃家具)和石质类(砖瓦、瓷片、河沙、水泥等)两类收集、堆放(转运)到镇(物业)指定地点,不得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5. 餐饮门店要做好餐厨桶的定期清洁,在营业结束后再靠墙摆放出门店。
(二)包秩序
1. 不得在门前随意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伞)等。
2. 不得超出门店骑门经营,不得占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负责劝告在门店前经营的各类游摊小贩离开。
3. 不得在门前随意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4. 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停车、修车、洗车和从事其他生产加工活动。
(三)包设施
1. 不得随意占用、开挖、损坏门前市政设施。
2. 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
3. 门面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高于地面2米)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安全运行。
4. 及时劝告、举报他人涂画、污染、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有关案件。
5.爱护门前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化带内堆放杂物,不得破坏绿化设施,对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举报。
三、责任要求及其他
(一)责任门店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四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合川区小沔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举报电话 :42443292)。
(二)镇每季度对签订责任书的门店按“门前三包”中所要求的各项内容进行绩效考核,对责任区域管理效果较好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履行“三包”责任书,多次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营业门店将实行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单位和门店将实行严管、严罚,重点整治、重点督办、重点落实,并按《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合川区小沔镇人民政府(盖章): “三包”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