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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7157P/2023-0003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香龙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7-27 [发文时间] 2023-07-27
[标 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       乡(镇、街道)        村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在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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