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肖家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肖家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今年北碚区“3·13”荣特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经开区“4·30”利盈贸易有限公司和江津区“6·5”鼎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库房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2021〕45号)总体要求,经镇政府同意,在全镇集中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镇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
二、整治范围
镇辖区内的工业厂房库房。
三、工作职责
由镇经发办统筹,镇应急办等部门按照部门消防安全职能职责,做好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工业企业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开展工业厂房库房防火检查巡查,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五、整治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制定肖家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相关人员培训,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二)排查检查(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
1.企业自查(7月20日前)。各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一式三份报应急办,由应急办、经发办将企业上报的隐患及整改措施分送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区经济信息委存档备查。
2.组织核查(8月31日前)。镇应急办牵头,经发办配合。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厂房库房开展拉网式核查,切实查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附件3)。
(三)隐患整改(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由镇应急办牵头,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应急办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企业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整治措施
(一)督查督办。镇党政办牵头,对全镇排查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通报。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库房,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二)警示约谈。镇政府将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联查联治。应急办牵头,经发办,建设环保办等部门配合,厘清相关主管部门的消防监管责任,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合力攻坚整治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政府作为本辖区工业厂房库房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协调各方,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应急办、经发办、建设环保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负责抓好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杜绝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附件:1.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1—
附件1
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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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软件实现营业执照二维码扫描带出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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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规上(年营业额2000万以上) |
是/否 |
所属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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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镇街(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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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其他厂房共用 |
是/否 |
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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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性质 |
生产/储存 |
所属类别 |
食品/汽车/电器/机械/电子/纺织/制衣制鞋/家具/木材/造纸和纸制品/化工/医药/橡胶和塑料制品/电力与燃气/其他 |
投产时间(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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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列管情况 |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一般单位 |
主要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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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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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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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生产厂房或库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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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数量(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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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数量(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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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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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车间最大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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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危化品库房 |
是/否 |
最高火灾危险性(危化品库房除外) |
甲、乙、丙、丁、戊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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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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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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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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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情况 | |
建筑使用性质 |
1.建筑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存在问题: | |
2.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
存在问题: | ||
消防安全管理 |
3.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
存在问题: | |
4.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存在问题: | ||
5.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
存在问题: | ||
6.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
存在问题: | ||
7.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
存在问题: | ||
8.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
存在问题: | ||
火灾危险源 |
9.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0.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1.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存在问题: | ||
12.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3.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 |
存在问题: | ||
14.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存在问题: | ||
15.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
存在问题: | ||
建筑防火 |
16.建筑内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
存在问题: | |
17.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存在问题: | ||
18.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存在被堵塞或占用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19.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现象; |
存在问题: | ||
20.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 |
存在问题: | ||
21.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 |
存在问题: | ||
22.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
存在问题: | ||
23.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消防设施 |
24.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存在问题: | |
25.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8.防排烟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29.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3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3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
存在问题: | ||
其他 |
32.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
存在问题: | |
注:1.现场核查时,需采集下列图片:单位大门、主要生产现场、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维保合同、室内外消火栓压力测试、火灾报警主机、喷淋 |
附件2
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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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填报单位 |
检查企业数 |
检查工业厂房数 |
检查工业库房数 |
发现火灾隐患数 |
整改火灾隐患数 |
投入整改资金 |
确立重大火灾隐患个数 |
是否聘请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
聘请 |
增配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
新建消防站/专职队情况 |
开展约谈次数 |
隐患曝光次数 |
隐患曝光条数 |
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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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此表由工业园区各组团、属地镇街收集后每月24日前通过寻呼报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各组团每月25日前还需通过消防部门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市消防救援总队,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格式统一。 2﹒表内数据均为累计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年6月22日起。 3﹒市级部门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总队刘霁,电话:15111931992;市经济信息委高翊峰,电话:15023335596。区级部门联系方式: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董志君,联系方式13098777827;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张建国,联系方式1778381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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