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6760X/2023-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渭沱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3-07-27 | [发文时间] | 2023-07-27 |
[标 题]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审批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05007000 |
实施编码 |
11500382009325565T400010500700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00382009325565T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实施主体 |
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咨询方式 |
电话:023- 42823163 |
审批结果名称 |
同意签章的《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
审批结果样本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面向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面向自然人主题分类 |
教育科研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23-42845230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其他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要求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按照市政府减时间要求 | ||
中介服务 |
无 |
条件名称: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暂缓入学。
排序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原件份数 |
材料复印件份数 |
1 |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提供 |
4 |
A4 |
4 |
0 |
2 |
医院相关证明 |
原件 |
纸质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提供 |
1 |
A4 |
1 |
0 |
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
第十一条 |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申请与受理(受理)1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审查结果:受理/不受理
完成时限:0.2个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审查)2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审查结果:符合/不符合
完成时限:0.5个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决定)3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审查结果:办理/不办理
完成时限:0.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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