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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469H/2025-0003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载体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合川区铜溪镇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04-21 [发文时间] 2025-04-21
[标 题] 合川区铜溪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合川区铜溪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市、全区事故教训、坚决整治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厂房库房火灾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5类厂房库房:

(一)物流企业内的可燃物品库房;

(二)冷链物流企业设置的冻库;

(三)集批发、零售和储存为一体的市场及其配套仓储库房;

(四)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容纳10人以上的厂房库房;

(五)其他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厂房库房。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9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一)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使用;

(二)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职责不清、防火分隔被破

坏、疏散通道被堵塞;

(三)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规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

(四)将生产区域与可燃物品库房混合设置,且未按标准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五)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标准设置或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六)违章搭建、堆放物品、隔离防护等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

(七)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

(八)违规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的铁栅栏、防盗网;

(九)违规实施电焊气焊作业,包括动火动焊未持证上岗、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

除以上重点整治内容外,应当督促厂房库房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任务分工

(一)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开展对管理范围内的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研究解决隐患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促和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自查、排查,核查并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

(三)派出所。负责纳入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范围内单位的厂房库房隐患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处罚。

(四)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依法查处未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厂房库房等行为;开展镇农贸市场库房隐患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厂房库房整治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工贸企业厂房库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分类发至有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适时进行通报;将整治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单位库,作为消防监督抽查对象;依法查处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六)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排查和部门核查的方式,对全镇厂房库房开展深入排查。对新发现的单位,及时录入“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对前期已排查的,及时复查,重点复查排查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整改,及时更新系统隐患清单。要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掌握检查工作方法,确保企业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知。

(二)督促隐患整改。各部门分批组织对本行业辖区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警示约谈,通报近期厂房库房火灾事故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督促限期整改销号。对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属地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精干技术团队上门帮扶,也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辅助指导整改隐患,确保整改实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所属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鼓励企业运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对“厂中厂、园中园”,要明确分清租赁方、使用方火灾防控责任,对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健全火灾扑救、疏散逃生联动机制。

(四)广泛开展宣传。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要在各类宣传平台上普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知识,警示火灾风险;结合近期厂房库房火灾事故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制作警示片,在厂区和市场集中播放。组织新闻媒体对隐患严重、久拖不改和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报道,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5310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组织村(社区)排查人员开展培训,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5531日前)。

1﹒企业自查(331日前)。各厂房库房、市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经费。

2﹒属地排查(531日前)。组织力量,聚焦5类重点对象、针对9类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同步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根据归集的厂房库房消防安全问题,按照行业进行分类,分发对应行业部门,有关部门结合排查情况和执法检查安排,对规模大、不托底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指导。

(三)隐患整改(20251130日前)。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单位,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对行业性隐患和突出性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251231日前)。

各部门要及时分析总结,固化经验,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要结合旧城改造、产业升级转移、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合理规划、调整产业布局,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内容和任务分工,落实整治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同共治,彻改隐患。各部门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紧盯整治重点,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前期专项整治中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倒排隐患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完毕。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隐患不力的企业依法查处。

(三)数字赋能,提升质效。要加强厂房库房物联感知设备建设,实时感知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管理情况。要探索谋划“厂房库房消防码”,通过“一件事”思维优化综合治理手段,提升监管质效。

(四)落实责任,追责问效。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厂房库房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的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5315日前报送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月起,每月23日报送附件1、附件220251223日前报送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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