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4189/2022-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太和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05-11 | [发文时间] | 2022-05-11 |
[标 题] | 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业务经办指引 |
一、业务描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办理方式
(一)受理渠道: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重庆人社”APP);线下属地(重庆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市外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
(二)办理层级:区县、镇街。
三、所需资料
(一)《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重庆市居住证》;港澳居民需提供我市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需提供我市核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
四、办理流程
受办分离。
(一)受理
1.线下。受理岗接收参保人提供的材料,录入系统,系统自动进行效验。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向参保人反馈不符合原因;符合条件的审核查验纸质业务材料无误后扫描,交办理岗。
2.线上。申请人可访问市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或登录“重庆人社”APP中的“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新参保”提出申请。
审核要点:
申请人属于个人身份参保范围。
是否属于本辖区受理范围。
无我市职工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记录方可办理新参保业务。
申请人需为年满 16 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办理
1.申报信息由受理岗推送:办理岗在业务系统中调阅电子业务材料,录入申请人申报的登记信息。
2.申报信息由网上推送:审核预申请信息,办理岗进入待办事项—[网上推送->XXX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新参保]。
经办要点:
(1)纸质资料与电子数据应保持一致。
(2)确认申请人未随用人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参加过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参保起始时间限当年,不得跨年从以往年度办理参保。
(4)港澳台居民在办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
(5)提示申请人完成参保登记后应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五、风险防控措施
以下措施在受理岗受理时即完成校验。
(一)校验身份证件号码、姓名与人口数据库是否匹配。
(二)校验不能与居保、机保重复参保。
(三)校验无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可办理。
(五)校验参保人需年满16周岁以上。
(六)校验我市户籍地或居住地(仅提示)。
(七)校验参保起始时间限当年。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档案收集
(一)纸质档案
《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二)电子档案
1.《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按档案要求按顺序整理纸质业务材料,5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八、结果反馈
(一)反馈渠道
1.扫描《业务受理单》条码查询办理结果。
2.通过经办大厅前台或重庆市人力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办理结果。
3.线上申请的,通过原申请渠道查询。
(二)反馈表单
《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结果告知单》。
九、《业务受理单》提示事项
本业务办理成功后,请尽快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十、相关表格及表样
《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结果告知单》。
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参保类型:□新参保 □续保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 程度 |
||||
出生日期 |
年月 日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月 日 | ||||
户籍地 |
省市 区(县) |
重庆市居住地 |
区(县) | ||||
身份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其他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 电话 |
||||||
告知事项 |
1.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段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随用人单位参保。 4.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费率为20%。 5.自2022年1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请向税务部门申报(变更)缴费基数、代扣银行账户等信息。 | ||||||
申请内容 |
本人符合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申请从本年月起参保(续保)。本人承诺申请内容真实有效。
本人签名: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注: 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勾选“新参保”,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勾选“续保”。
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结果告知单
姓名 |
参保类型 |
新参保 | |
个人社保编号 |
参保起始时间 |
年 月 | |
身份证件号码 |
|||
温馨提示 |
自2022年1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基础信息变更后,请向税务部门申报(变更)缴费基数、代扣银行账户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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